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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发票犯罪活动保证改革顺利进行——访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卓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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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08
第1版(要闻)
专栏:

  严打发票犯罪活动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访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卓枫
新华社记者郑庆东
近3个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集中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给发票犯罪分子以强有力的打击,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有力地保证了新税制的顺利实施,维护了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稳定。日前,就这次严打发票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的有关问题,记者走访了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卓枫。
    (一)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前已进入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关键时期。作为今年几大改革举措之一的税制改革,核心内容就是要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而增值税实行的是国际上通行的凭发票注明税额抵扣的运行机制。因此,发票管得严不严、好不好,不仅直接关系到税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会影响整个经济改革的进程。
卓枫介绍说,发票既是商品交易中一种重要的商事凭证、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的法定凭证和税款计征与稽核的重要依据,又是维系商品流转环节的重要“链条”。发票一乱,增值税的“链条”就难以维系,不但会危及整个新税制的贯彻实施,还将诱发其它经济犯罪活动。
据介绍,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发票的用量大量增加,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取得假发票,进行偷税、骗税、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直接抵扣税款凭据的情况下,不法分子把目标重点转移到伪造、倒卖、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目前,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相当猖獗,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活动已向有组织化、经营化和公开化发展,个别国营或集体单位为牟取非法利益,竟也公开代开、虚开发票。
卓枫指出,这种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对新税制的正常运行产生严重威胁,也为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贪污、走私等犯罪活动创造了便利条件,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仅去年检察机关就查获犯罪分子作案使用的假发票金额共计38亿元,查实国家被骗税款达2亿元。因此,对利用非法手段取得假发票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伪造、倒卖、盗窃增值税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迅速加以遏制,严厉打击,依法严惩,决不能手软。
    (二)
日益严重的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犯罪活动,引起了全国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保证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坚决刹住发票犯罪活动的发展势头,我国公安、检察、法院和税务等部门联合行动,从今年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活动的专项斗争。卓枫说,回顾过去3个月各地的严打斗争,可以看到这次专项斗争进展很顺利,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破获了数百起案件,抓获了大批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犯罪分子,沉重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得发票犯罪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了有力的遏制,避免了国家财政的巨大损失。
卓枫在介绍严打斗争的情况时说,这次严打斗争之所以能取得显著的成绩,主要是因为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对打击发票犯罪活动有统一的认识,加强了这项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公安、检察、法院、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严打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在谈到发票犯罪的典型案件时,卓枫说,从各地已破获的案件来看,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犯罪活动有两个特点:
一是犯罪分子多采用私刻公章,或伪造介绍信、证明,或利用一些个体或乡镇办的小印刷厂生产任务不足,管理不严,急于牟利的心理,在印刷厂进行批量印刷。这种犯罪分子伪造的假发票数量大,产生的后果也特别严重。二是犯罪分子在伪造公章、证明,发票的印制、运送、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大都有明确的分工,形成了假发票的“产、供、销一条龙”。这类犯罪活动大多都是团伙犯罪。
卓枫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今年7月1日正式使用带有防伪标志的新版发票,而5月4日广东在查获的假发票案件中,就发现了伪造的尚未正式使用、带有防伪水纹图的新版发票。这一现象也充分说明,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犯罪活动的严重性,以及严厉打击发票犯罪活动的必要性。
    (三)
过去3个月的专项斗争进展是顺利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卓枫说,一是专项斗争开展不平衡,有些地方行动较迟缓;二是有的地方深挖大案要案少,致使专打效果不够明显,个别地方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很猖獗。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开展这项斗争,进一步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
首先,要加强宣传实施新税制对改革开放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制造、倒卖、盗窃假发票的犯罪活动对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造成的巨大危害,自觉抵制假发票。一定要使人们认识到造假发票的危害比造假人民币还要大,人民币一张一百元,而假造或乱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造成几万、十几万元被侵吞。要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其次,要加强综合治理,切实强化对印字、印刷等特种行业的管理,着重研究完善发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防范发票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以从根本上防止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第三,在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的同时,税务、工商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法,一旦发现假发票,立即报案,依法严惩,使犯罪分子非但不能牟取非法利益,还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卓枫最后说,惩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斗争是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任务。今后我们要根据以法治税和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有效遏制各种利用发票进行经济违法犯罪的活动,逐步从根本上消除产生这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诱因和条件,为新税制的顺利实施,为维护我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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