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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县电力公司:欠债不还强卖股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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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0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窗口

  万县电力公司:
欠债不还强卖股票
1988年,万县行署三电办公室通知各工矿企业借款给电力公司,合同约定借款本息3年归还。1991年借款到期后,我厂数次派人去要,但电力公司却找各种借口拖着不还。
今年,万县电力公司改为股份公司,决定将所欠款入作法人股。具体作法是欠10万元的债主再加10万元配法人股,原10万元不计利息。对电力公司的这一作法,当初借款给电力公司的厂长们有意见,但感到又不好办。
                四川万县衡山机械厂 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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