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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工程”保障孩子健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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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10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让“生命工程”保障孩子健康
我国0—18岁未成年人约3.8亿,患大病(须住院治疗)者约占10‰—25‰,每个患儿的医疗费开支少则千元,多则数十万。家庭对病儿医药费的承受力是十分有限的,如果按最低限度每年住院病儿医疗费人均1000元计算,全国每年就需38亿元,这是靠个人捐助和社会募捐都无法承担的,由国家包下来也不可能。
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方法,就是社会公益性的医疗保险。如果每个家庭从孩子问世起每年为孩子交纳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孩子大病住院即可按适当比例报销医药费——医药费愈多则报销比例也愈高,就可以保证每个孩子的健康权利。假设全国3.8亿未成年人都参加这一保险,就像都要完成9年制义务教育一样,那么每人每年只须10元钱就能保证每个家庭都可以高枕无忧。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大数原则”——集千家微财,救一家急难,同时又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德宗旨,体现了权利和义务、责任和利益相结合的公民原则。
被广大群众称为“生命工程”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住院医疗保险,由于预测准确,计算科学,保险金和给付比例适度——每人每年只须交6元人民币,即可按“逐级递增,6级超额累进”原则,扣除家长单位劳保的部分后,获得55%—95%的给付金补偿。家庭自己承担的患儿医疗费只有全部费用的5%—20%(个体工商户孩子为5%—45%),其效果显著。凡入住院保险的孩子住院治病时凭保险公司出具的责任证明即可免支部分住院预付金,医疗费数目较大时还可从保险公司预领给付金,解决了家长及医院双方的后顾之忧。
      (6月17日《中国妇女报》袁晓露文杨高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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