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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工正告别八级工资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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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10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我国职工正告别八级工资制
几年前,到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你若问一位企业职工月工资多少,很少有人能给你明确的回答。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沿海地区早就打破了“大锅饭”,分配拉开了距离,奖金远远超过了所谓的“工资”。目前,这种打破原来八级工资制的企业,在内陆地区也已经越来越多。
北京市的调查表明,全市已有120万国有企业职工告别了实行多年的八级工资制,实行新工资制度的职工已占市属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70%。这种新的分配制度,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特点,按照岗位技能工资、岗位结构工资、计划工资、提成工资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进行分配。
在全国推广、实行多年的八级工资制,由于起点低、级差小、一级只差几元钱,不同等级、不同岗位职工之间的收入相差无几,这种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难以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据有关部门介绍,目前我国企业的工资制度已具有许多新特点。一是把各项按人头平均发放的补贴、津贴纳入工资,实行按劳分配。二是实行一厂多制,同一企业的不同部门,根据各自不同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特点,分别实行不同的分配办法。三是职工收入全部动态化,一方面工资随着工作的变动而变化,另一方面是每月的收入都与当月个人的劳动和班组、车间、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挂钩。四是普遍建立与职工技能提高、业绩积累相联系的正常工资晋升制度。
     (6月27日《中国信息报》王金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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