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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粮食局应该迅速解决合作社收购粮食的调运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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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0-20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南昌县粮食局应该迅速解决合作社收购粮食的调运问题
江西省合作总社南昌收购推销站胡庆光来信:南昌县合作社七、八月份超额完成了国家委托收购稻谷的任务。九月份由于收购的数量增大,合作社在收购中往往因仓容不足而被迫停购。合作社与粮食局所订合同中虽然明文规定:“随收随运,运输上较困难的地区,合作社可代为寻找民房保管,保管期间每批不得超过十五至二十天。”但是粮食局并没有重视这项规定,对合作社代购点收购稻谷的运输问题一贯采取拖拉敷衍态度。八月间太子殿收购点因为仓库不够,收购的稻谷只好摆在露天地里;因为粮食局不能根据合作社的要求加速调运,结果只得被迫停购五天。大成收购点也有类似现象发生。但是粮食局领导人对这一情况并不重视,以致问题愈来愈严重。目前,南昌县大成、麻丘、蒋巷、罗家集、太子殿、泾口、叶楼、五丰等地收购点收购数量都已超过合作社仓库容量四、五倍以上。很多稻谷只得借用破屋烂庙或学校保存。九区合作社甚至拆柜台来装谷。有些合作社只好用晒垫把谷子堆放在露天。南昌县合作社曾多次请示县财政经济委员会、专署财政经济委员会、专署粮食局、专区购粮办公室、省购粮办公室,并通知县粮食局迅速解决调运问题。专署粮食局的答复是“马上想办法解决”;但是拖延了十多天,调运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合作社要求报销保管费用的问题,领导机关也不作批复。据我们最近检查,有些收购点露天储存的稻谷,因为储存时间较久,底层开始发霉,而粮食局却视若无睹。这种对待收粮工作的错误态度,我认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以上这些问题急待解决。如果粮食局再不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处理,不但购粮任务无法完成,而且将有一批粮食遭受损失。我们要求上级领导机关协助我们迅速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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