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加快第三产业的市场化发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11
第5版(理论)
专栏:

  加快第三产业的市场化发展
张今声宋海林
众所周知,第三产业的水平高低,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较快。80年代,平均年增长为10.9%,超过同期GNP年增长8.9%的速度。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仍然是第三产业极不发达的国家之一。这种不发达不仅表现为第三产业增加值在GNP中的比重偏低,更重要的则是第三产业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偏低。
由于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过渡时期,经济运行总是要伴随制度创新。因此,第三产业发展必须围绕着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围绕着提供市场化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来进行。事实上,迄今的经济发展,没有哪一产业的成长如同第三产业成长与市场化进程联系得那样直接和紧密。第三产业在相当深刻的程度和相当广泛的范围内,直接构成了市场机制的硬件和软件。加快第三产业的市场化发展进程,既是第三产业本身的要求,同时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当前,第三产业的市场化发展应包涵以下内容:
其一,必须坚决打破封闭式的第三产业服务体系,做到服务范围社会化。由于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第三产业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二律背反现象,即一方面整个社会的第三产业极不发达,另一方面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非商品化、非社会化的第三产业项目却很多。这种局面既造成资源配置分散,生产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又缩小了服务市场,弱化了社会服务功能。为了推动第三产业的社会化发展,首先要积极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已有的信息咨询机构、内部服务设施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向社会开放,开展有偿服务;其次要鼓励社会服务组织独立承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及其它事务性工作,逐步使职工的生活服务由社会来提供和承担;再次,要促进科研、技术服务、广告、人才交流、金融保险、房地产等新兴第三产业的生成和发展,使得第三产业的服务项目和质量尽量满足社会需要。
其二,必须建立充满活力的第三产业自我发展机制,做到经营方式企业化。第三产业的绝大多数单位要逐步实现由福利型、公益型向经营型转变,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本着把企业推向市场的原则,将盈利性的第三产业项目办成经济实体,实行企业化经营,做到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赋予第三产业企业机构设置权和劳动用工权,企业自定编制,用人放开,实行劳动就业双向选择和辞退、辞职制度。还应赋予第三产业企业资产处置、联营兼并等权利,积极鼓励第三产业企业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兼并应关停并转的工业企业,并在资产转让、债务清理、信贷和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其三,必须理顺和放开第三产业的价格,做到价格形成市场化。目前,主要是解决大部分第三产业长期存在的价值补偿不足和少数行业近期出现的高额利润问题。首先,对于第三产业中的非短线行业,应完全取消价格管制,变多种价格为单一市场价,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其次,对于一般性短线行业,可暂时保留双轨价格,逐步缩小双轨价差,由国家管住管好流通渠道,待时机成熟时最终实现完全由市场定价。再次,对于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一方面继续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政策刺激投资进入,促进市场竞争。
其四,必须加快第三产业的法制建设,做到产业发展规范化。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制经济,能否尽快建立健全法制,直接关系到第三产业发展能否真正走向市场。为此,我们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抓紧制订《第三产业法》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商标法》、《信息法》等基本法规,以便把第三产业的发展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的运行轨道。第三产业企业要依法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积极推进以市场经济方式经营第三产业的改革,加快第三产业的市场化发展,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发展第三产业的公共产品(如科、教、文、卫等服务)生产时可以推卸责任。相反,政府应花大力气解决科学研究、教育服务、社会保障等非营利性第三产业发展不足的问题,以履行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应尽的职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