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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农二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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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21
第2版(农村经济)
专栏:来信

  坑农二例
据西棒徐村的农民反映,供销社今年补兑往年欠农民的挂钩柴油,每公斤要农民交0.16元保管费。农民说因为你没有如期兑现,我只好买高价柴油用,按理说是我应得到欠供部分的资金利息,现在却要我们交保管费,这是典型的坑农。
农民向信用社贷款要交5%的违约金,如借100元只能拿到95元,留5元在信用社。逾期不还,5元充公,照常计算罚息;如按期归还,违约金不管数额多少、留在信用社时间多长,均不计息,这也是坑农。
  江苏兴化农工部马关宝周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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