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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联合国就人权问题发言各国应相互尊重平等对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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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24
第7版(国际·体育)
专栏:

  我代表在联合国就人权问题发言
各国应相互尊重平等对话
本报联合国7月22日电记者许世铨、何洪泽报道: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肇星大使今天在经社理事会会议上讨论人权问题时发言指出,在人权问题上各国应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对话与合作,增进理解,而不是相互对抗和指责。
李肇星肯定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0届会议在贯彻和执行《维也纳宣言》方面作出了一定的积极努力。如仍将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和外国侵略造成的大规模侵犯人权作为优先任务予以审议;再次重申发展权是一项普遍的、不可剥夺的权利等。
但他指出,冷战时期的集团对抗、双重标准、人权政治化等现象仍未消除。一些国家以人权捍卫者的姿态自居,肆意点名指责、攻击发展中国家,动辄借助国别人权决议施加政治压力。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践踏别国的人权,是与人权领域各国相互尊重、平等合作的精神背道而驰的,是违反《维也纳宣言》的。还有的国家片面强调人权的普遍性而忽视各个地区、各个国家的特殊性,借口促进和保护某一类人权而忽视另一类人权,等等。这种片面解释《维也纳宣言》的现象不利于保护和促进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
在谈到人权委员会工作改革时,李肇星说,它应是机制的全面改革,而不仅仅是议题的重新组合。改革的目标应使人权委员会工作能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消除人权政治化、双重标准等不正常现象,以真正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实现。
李肇星指出,人权委员会应促进各国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对话和合作,增进理解,而不是相互对抗和指责。人权委员会的议程应确保各项权利的平衡,保证发展中国家所关心的议题得到充分的审议。
李肇星还强调,为确保所有各方意见得到充分的反映,工作组的工作应以协商一致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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