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正确认识劳动力市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29
第5版(理论)
专栏:学者论坛

  正确认识劳动力市场
冯兰瑞侯雨夫
内容提要:市场经济要求完善的市场体系,劳动力市场的严重滞后已成为完善市场体系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一个难点。
▲无论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机构改革,还是调整产业结构,都需要尽快地培育一个全国统一的有控的劳动力市场。
▲在我国当前情况下,劳动力成为商品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劳动力本身发展的需要。
▲社会主义国家,劳动力成为商品与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这二者是可以相容的。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地将劳动力市场写在中央文件上,将劳动力市场作为培育市场体系的重点之一,并用一段文字对改革劳动制度,逐步形成劳动力市场加以阐述,这是改革开放15年来的新认识、新思想、新观点,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市场经济要求完善市场体系
当前,我国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期。向市场经济过渡要求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没有完善的市场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建立。
完善的市场体系既包括产品市场,又包括生产要素市场。生产要素最基本的是资金、物资和劳动力,既包括物的要素也包括人的要素。在各种生产要素中,劳动力是能动的、具有创造性和可变性的、活的要素。不仅不同劳动者由于不同的才能、兴趣、性格、情绪,其劳动效率有很大差别,就是同一个劳动者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下,由于其积极性发挥的程度不同,工作效率也是不同的。所以,如何更有效地配置劳动力,使之同生产资料的结合达到最优状态,充分发挥积极性,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由行政安排的。劳动者没有选择工作的权利,只有服从分配的义务,谈不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最佳结合,导致劳动力的大量浪费,劳动制度的改革就是要改变这种僵化的劳动力行政配置为市场配置,形成和培育劳动力市场。
目前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完善。产品市场比较成熟,物资市场已逐渐放开。资金、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劳动力市场的严重滞后,已成为完善市场体系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一个难点、一个障碍。
二、深化改革需要劳动力市场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劳动力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的最主要的特征是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面对竞争性市场,企业必须按照市场需求组织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在劳动用工制度上,企业必须根据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组织生产,决定招收多少职工,招收什么样的人,多余的人员必须排出去。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要依法破产。破产企业的职工不可能由企业自行消化,必须到劳动力市场重新就业。在上述情况下,劳动力市场就发挥劳动力“蓄水池”的作用。企业需要招工时它可以提供,企业人员多余或破产时,人员可以到劳动力市场上另找工作。
2.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劳动力市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这样,政府机关必然会有一些人多余出来;机关事业单位提高工作效率,也会多出一些人。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的冗员。加之政府机构原来就臃肿,人浮于事,必须精简。这些人,一部分通过办第三产业安置,一部分年老的可以退休,还有一部分人必然要进入劳动力市场,接受转业培训,重新就业。所以,政府机构的改革也需要有劳动力市场。
3.调整产业结构与劳动力市场有密切关系。我国产业结构很不合理。三大产业比例失调。基础结构落后于加工工业,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调整产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职工的安排。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职工不能流动,就业结构很难调整,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职工不能从需要调整的生产部门转移到需要发展的生产部门,与此相关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也不能作相应的调整。为了调整就业结构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尽快地培育一个全国统一的有控的劳动力市场。
三、劳动力商品化是一切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律
改革开放15年来,我国经济生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结构已从过去基本上是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变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多元经济结构;并正在从过去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同一切市场经济一样,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客观上已出现了劳动力商品化的要求。劳动力成为商品已具备了现实的可能性,而且变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我国当前情况下,劳动力成为商品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劳动力本身发展的需要。近几年商品经济的发展大大增加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从而也提高了劳动力商品的价格。基于对个人收入最大化的追求,以及由此产生的通过外出做工学习技术、学习生产经营经验、寻求致富信息和致富手段、积攒资金等等冲动,越来越多地驱使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的劳动者和收入相对较低的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把他们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去出售。在今天商品经济日益发达和交通日益方便的条件下,这些情况也都是决定劳动力必然成为商品的因素。
那么,劳动者之所以要去出卖劳动力,是否是因为他们同生产资料脱离,“一无所有”呢?并不是这样。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并不一定去出卖劳动力。奴隶社会,劳动者(奴隶)失去了生产资料,但是他根本没有可能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去出售。因为奴隶没有人身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他自身和他的劳动力都属于奴隶主所有。在封建制度下,劳动者(农奴、农民)虽然占有一小块土地,但仍然没有摆脱对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和人格独立,劳动者也不可能把他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去出卖。资本主义制度有发达的市场经济,需要有完善的市场体系其经济才能正常运行。它需要有成熟的劳动力市场,需要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力成为商品是劳动力市场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劳动者之所以能够成为劳动力的出卖者,劳动力之所以能够成为商品,是因为劳动者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有了人身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劳动者成为劳动力的所有者,能够自由地支配他自己的劳动力。
事实表明,如果劳动者没有人身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即令他和生产资料是分离的,他“一无所有”,也不可能将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去出卖。相反的情况是,劳动者并非“一无所有”,他占有土地和一部分生产工具,为了追求更多的收入,还要去出卖劳动力。当今西方发达国家,许多农民一面种地,一面做工。不少劳动者主要是在城镇工商企业工作,而利用业余时间(周末和下班后)与家庭的辅助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成为“兼业户”。这种情况,跟资本主义早期农民和手工业者破产以后被迫进入工厂做工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
四、劳动力成为商品与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
如前所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劳动力并不一定成为商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必要性,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劳动者对较高收入的追求;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可能性则是劳动者人身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所决定的。在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的条件下,劳动力也可以成为商品。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是公共所有的生产资料的主人,同时又是劳动力的出卖者。这两重身份是可以相容的。
有一种说法认为,“改革劳动制度,逐步形成劳动力市场”,是针对非国有企业而言。至于国有企业,劳动者是主人翁,劳动力不是商品,没有什么形成劳动力市场的问题,这是对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种误解。《决定》说的改革劳动制度,不是指哪一种所有制经济的劳动制度,而是指国家的劳动制度,要从统包统配的行政配置劳动力改变为通过经济手段调节就业结构,实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向选择。《决定》所说的劳动力市场,是包括全国各种各类经济成份在内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国有经济,今后要通过市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真正实行双向选择,鼓励人员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最佳结合。至于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非国有企业,它们一开始就是劳动力市场(民间的)的主体,通过市场雇聘人员。劳动力的商品性在非国有经济中是毋庸置疑的。在非国有企业中,劳动体制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现在需要改变观念、改革劳动体制、改劳动力的行政配置为市场配置、允许人员流动、真正实行就业双向选择的,恰恰是国有企业。
有的同志提出问题:劳动力是商品,岂不是劳动者也成为商品了吗?这里有一个搞清基本概念的问题。要知道,劳动者和劳动力是两个互相联系的、不同的概念,不应将它们混淆。劳动力是劳动者身上的劳动能力,是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劳动力附着在劳动者身上,劳动者是劳动力的物质承担者。劳动力和劳动者在自然形态上是分不开的,在经济科学的领域里是可以分开的。劳动者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劳动力的主人。获得人身自由和独立人格的劳动者可以自由地处理自己的劳动力。他可以让它闲置,可以将它消耗,也可以将它作为商品去出卖。在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时,劳动力就成为商品。劳动者出卖的是他的劳动力,并不是出卖他自身,所以,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者是绝对不会因此也成为商品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