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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权质量评估改由社会承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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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30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学位授权质量评估改由社会承担
本报北京7月29日讯记者卢新宁报道:我国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评估工作将由政府行为改为社会承担。
多年来,我国对学位授权的审定由政府审批,而对学位授予单位行使授权的质量等,也是由政府评估。这样,既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也无法确保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公正监督。今天,第一家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的事业性机构“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在北京理工大学正式挂牌。今后,评估所将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的委托,广泛聘请各方面专家学者,开展对高校和科研机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评估,对各学科博士、硕士点及其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面向社会开展咨询服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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