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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法制止虚假广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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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01
第4版(要闻)
专栏:

  北京立法制止虚假广告
本报北京7月31日讯记者颜世贵报道:北京市通过立法制止虚假商品广告,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一些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做虚假的或引人误解的商品宣传,以不正当的行为获取利润。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全市现有广告经营单位2214户,居全国之首。由于管理不善,存在着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的表现是虚假广告、对比性广告和误导性宣传等,扰乱了市场秩序。1993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6件,罚款、没收款375万多元。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中,对制止虚假广告作了专门的规定。经营者违反规定,监督检查部门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外,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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