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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会议问题的双方会谈继续举行 我方坚决主张中立国应参加会议 并严斥对方歪曲事实曲解协定的无理态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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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0-28
第1版()
专栏:

关于政治会议问题的双方会谈继续举行
我方坚决主张中立国应参加会议
并严斥对方歪曲事实曲解协定的无理态度
【新华社开城二十七日电】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关于政治会议问题双方会谈的代表团发表公报如下:
朝鲜交战双方关于政治会议问题的会谈于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时举行第二次会议,我方代表奇石福先生首先发言,指出朝、中两国政府一贯谋求政治会议的顺利召开,并曾于八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九月十三日、十四日及十月十日和十九日,先后作了关于政治会议成员问题的明确而坚决的声明和具体的建议。但联合国大会竟屈从于少数国家的意志,拒绝邀请朝、中两国代表参加关于政治会议的讨论,又拒绝讨论朝、中方面的合理建议,以致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悬而未决,政治会议不能如期召开。奇石福代表更着重指出:朝鲜问题已经确定地从战场上转移到会议桌上来谋求解决,决不容许任何排除协商的办法。最后奇石福代表要求对方将昨日发言中的所谓“完全诚意”和“合理的精神”见之于实际行动,立即通过我方昨天所提出的会谈议程,并开始关于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的讨论。奇石福代表的发言全文如下: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贯认为政治会议不应该仅限于朝鲜交战双方,而应该有除朝鲜交战双方以外的其他有关中立国家,特别是亚洲中立国家参加。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与政治会议任务的能否圆满达成,有着重大关系。因此朝、中两国政府曾经就有关政治会议成员的首要问题,在八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九月十三日、十四日及十月十日和十九日,先后作了多次明确而坚决的声明和具体的建议。朝、中两国政府关于这一问题的声明和建议,充分说明了我方一贯忠诚地谋求使政治会议能够顺利召开,并使朝鲜问题得以和平解决的政策。
令人深切遗憾的是:联合国大会竟屈从少数国家的意志,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既拒绝邀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参加关于政治会议的讨论,又拒绝讨论朝、中方面的合理建议,以致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至今悬而未决,政治会议不能如期在十月二十八日召开。你方置有关政治会议成员的基本问题于不顾,而空谈召开政治会议的时间和地点,显然是无助于政治会议的召开的。
正是由于政治会议成员的基本问题未能解决,使召开政治会议的时间与地点问题无从谈起。朝、中两国政府为促成政治会议的早日召开才同意举行
此次会谈。
我们认为召开政治会议以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是交战双方协议签字的停战协定所规定的,是交战双方应该忠诚履行的庄严义务,也是全世界人民的
一致要求。朝鲜问题已经确定地从战场上转移到会议桌上来谋求解决,决不容许任何排除协商的办
法。因此,现在在我们会谈代表面前的重大而迫切
的工作,就是迅速商定参加政治会议的有关中立国家,然后就政治会议的地点、时间、程序、行政及
安排等方面达成具体的协议。对于政治会议成员问
题的任何逃避不谈,将只是进一步延迟有关政治会
议召开的工作的进行。
朝、中政府关于政治会议的坚决立场,以及对
关于政治会议的双方会谈的议程的具体主张,已经
在我方昨天的发言里说得很清楚。我认为无须再加重复。你昨天表示你方将“以完全诚意并以合理的精神”来解决有关政治会议的问题,这样的表示是值得欢迎的。但诚意的表示必须见之于实际行动,如果你方真正以完全诚意并以合理的精神来进行此次会议,我们认为你方就没有任何理由反对立即通过我方昨天所提出的会谈议程,并开始关于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的讨论,以便顺利结束此次会谈,使政治会议得以符合世界人民的渴望在可能最短的期间内召开。
接着对方代表阿瑟·迪安作了冗长的发言,企图以联合国大会八月二十八日片面通过的不合理的决议作为根据,拒绝讨论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又肆意曲解朝、中两国政府十月十日和十九日两次答复美国政府的通知的内容,和南日大将在停战谈判过程中对停战协定第六十款的发言,并对停战协定中有关政治会议的条款有意加以歪曲,以掩盖对方拒绝讨论政治会议成员问题,拖延召开政治会议的企图。
我方代表奇石福先生当即严词指斥对方歪曲事实及曲解协定的无理态度,表示坚决不能同意对方抹煞政治会议成员问题的企图。最后奇石福代表表示:我方坚决主张中立国家必须参加政治会议,再次建议通过我方建议的议程,并立即讨论中立国家参加政治会议的问题。奇石福代表的发言全文如下:
我们初步地研究了你的发言,必须指出:停战协定第六十款的规定,并不排除中立国家参加政治会议。在整个停战谈判中,我方从未主张中立国家不能参加政治会议。至于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我们早已指出:是非法的,不合理的。我们现在的会谈是一个双方对等的会谈,自然更不会受这种非法、无理的决议的约束;相反,正是由于你方拒绝同意中立国家参加政治会议,使政治会议不能按期召开。我们为了促进政治会议的迅速召开,同意举行此次双方会谈,以便在这个会谈中,首先讨论并解决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你方对于我方十月十九日通知的了解,是与事实不符的。相反,我们在这个通知中明确无误地表示了:可以讨论政治会议的时间与地点的问题,但更重要的问题是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谁都知道,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不解决,如何能够解决政治会议的时间与地点的问题呢?因此,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必须首先加以讨论和解决。你们企图抹煞政治会议成员问题的这个基本问题,拒绝首先讨论成员问题的议程,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我们坚决不能同意。
政治会议是有如此重大意义的一个会议,它关系着交战双方以外众多的中立国家,特别是亚洲的中立国家的利益。我们认为没有任何理由排除它们参加会议,共同一致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问题而贡献其努力。我们坚决主张中立国家必须参加政治会议。我们建议通过我们的议程,并立即进入第一项议程关于中立国家参加政治会议的讨论。最后,我必须指出:由于今天时间不够,除简短指出你方发言中歪曲事实和曲解协定的主要事实外,我方将在下一次的会议中加以具体评论。我方坚决主张中立国必须参加政治会议,以保证政治会议的顺利进行,希望你方以严肃负责态度考虑并接受我们建议的议程。
经对方建议双方同意休会至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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