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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改革知多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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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20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新税制改革知多少
1994年,我国税制实行重大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暂行条例(简称一法六条例)均于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这是自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以来进行的重大税制改革,也是新中国税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改革后的税制体现这样的指导思想: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并与国际上的税收惯例接轨。改革后的新税制比较过去的税制,只是结构上的调整,避免过去税制的重复征税,体现公平、中性、简化、普遍的原则。
新税制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是以推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起新的流转税制格局。
二是建立起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内外资企业施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取消原来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同时不再执行企业承包上交所得税的办法。
三是建立起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取消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统一实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主要对收入较高者征收,对中低收入者少征或不征。
四是调整、撤并和开征其他一些税种。
新税制将过去税制的32个税种减少到18个,初步实现税制的高效和简化。
(2月8日《工人日报》俎庆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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