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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林改帐令人震惊——黑龙江东京城林业局乱砍滥伐森林事件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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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0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毁林改帐令人震惊
——黑龙江东京城林业局乱砍滥伐森林事件的调查
本报记者武培真董伟
编者按:这篇报道披露的事实,确实令人震惊。身为东京城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不仅不能成为国家森林的保护者,反而放纵下属乱砍滥伐林木近三万立方米。问题被发觉后,又明目张胆地在帐目上做手脚。如此严重的问题,应该严肃查处。
                   
1993年11月份,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140名职工联名向本报反映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大规模乱砍滥伐林木等问题,为此记者进行了半年多时间的调查。
东京城林业局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长白山余脉和镜泊湖一带,有1.3万多名职工,管辖720万亩森林。国家每年对其下达38.5万立方米林木的采伐指标。按这个指标采伐,才是合法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1991年至1993年,据不完全统计,有26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东京城林业局,仅5个单位便在国家下达的采伐指标之外乱砍滥伐林木近3万立方米。
乱砍滥伐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有关法律规定,乱砍滥伐5立方米林木,即可立案;滥伐100立方米林木即为重大案件;滥伐200立方米林木即为特大案件。然而,东京城林业局在1991年就发生东方红林场乱砍滥伐、倒卖木材8309立方米的严重事件,有关部门却没有依法作出处理,没有追究主要责任者的刑事责任。东京城林业局的主要负责人也未引以为戒,乱砍滥伐事件仍一再发生。1991年至1993年,又有4个生产经营单位,乱砍滥伐林木两万多立方米。作为主管国库木材经营的东京城林业局所属木材经销公司就非法从尔站三、奋斗、榆树川等林场,收购并销售乱砍滥伐木材7000多立方米。其中从尔站三林场就收购乱砍滥伐白松3000立方米。林业部和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联合调查组认为,东京城林业局木材经销公司“视国法于不顾,以林产工业公司的运输松杂杆、伐区剩余物为名私自开出林业局的内部调令,用运材通知单调运应缴国库的木材,实属明知故犯,非法经营,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尔站三林场等超计划采伐木材、销售木材,属于乱砍滥伐行为,应按有关法律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森林资源的乱砍滥伐和私下买卖,为少数人投机倒把、行贿受贿提供了可乘之机。就拿个人承包的职工不足百人的英格岭林木制品厂来说,两年中违法销售木材竟达9579立方米,其中仅针阔般园每立方米便获利707.73元。
东京城林业局乱砍滥伐的违法行为,为什么屡禁不止?问题的关键在于该局主要负责人的纵容、支持。譬如尔站三林场无采伐证砍伐了3000立方米白松,卖给非法经营的局木材经销公司第三产业门市部,使其能够投机倒把,就是事前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到尔站三林场研究决定的。
东京城林业局乱砍滥伐及在亏损1.7亿元状况下两年内购买60多辆小汽车等问题,引发了该局的许多职工的联名举报。林业部及其森林资源监督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这些问题属实。然而,这种事实上的严重警告并没有促使该局主要负责人等清醒。他们不是老老实实地承认错误,认认真真地改正错误,而是千方百计指使人在帐目上做手脚,私改乱砍滥伐木材的收支款项。
从140名职工1991年第一次向有关方面举报东京城林业局严重乱砍滥伐事件至今已两年半了。其所属东方红林场乱砍滥伐8000多立方米木材的主要责任者仍然逍遥法外。黑龙江省委书记今年3月份对东京城林业局问题的批示:“问题既然已经清楚,应积极处理解决”,至今已有4个多月了,这中间,对解决东京城林业局的问题,从中央有关部门到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不断下达指示。然而,至今都没能使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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