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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城县委会决心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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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0-30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共鄂城县委会决心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
中共湖北省鄂城县委会办公室来信:九月六日“读者来信摘要”栏发表了鄂城县合作总社唐天培、徐俊民等二十二人联名来信,对县生产办公室经常草率地给合作社布置任务的做法提出批评。在中共湖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同志的协助下,我县召开了合作社、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和县委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座谈会,弄清了情况,并研究了今后改进工作的办法。
过去县委会和县建设科曾因对小农经济特点认识不足,盲目给合作社布置工作;或者在向合作社布置任务后情况变化,而没有协助合作社做好善后工作。这样就使合作社积压资金或者亏本。此外,合作社所受的某些损失,是自己经营不善而造成的。因此,我们决定:今后县委应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指定一个县委委员专门负责和合作社联系,并帮助合作社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合作社也该定期向县委汇报工作。此外,合作社也要教育干部明确树立合作社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克服某些干部的单纯营利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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