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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共和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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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21
第6版(国际)
专栏:资料

  斯洛伐克共和国
史建勤
斯洛伐克共和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49036平方公里,人口527万。斯洛伐克族人占人口总数的85.6%,少数民族有匈牙利族、茨冈人(即吉卜赛人)和捷克族,共占14.4%。全国通用斯洛伐克语,居民主要信奉天主教和新教。首都布拉迪斯拉发。
斯洛伐克共和国是原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的两个成员共和国之一。1992年12月31日,联邦依法自动解体,1993年1月1日,斯洛伐克和捷克两个共和国各自宣告独立。同年1月9日,联合国大会接纳斯洛伐克为联合国新会员国。
总统是国家元首。民族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构。梅恰尔是斯洛伐克国家独立后的第一任总理。
斯洛伐克共和国地势北高南低。全国共有大小湖泊160多个。美丽的湖泊既是旅游观光景点又是发展淡水养鱼业和农业的重要基地和水资源。斯洛伐克自60年代以后,逐步实现了机械化,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已是享有盛名的粮仓。斯洛伐克独立以来,正在将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斯洛伐克虽然是内陆国家,但其交通运输便利。全国拥有3600多公里的铁路,多瑙河在斯洛伐克境内长达172公里,可行驶1500—2000吨的驳船。驾船逆流而上可抵德国的雷根斯堡,顺流而下,可经罗马尼亚进入黑海。
斯洛伐克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历史文物景点多,旅游资源丰富。
在对外政策方面,斯洛伐克把发展同捷克关系放在首位,强调要在崭新的基础上使之得到进一步发展。它还继续参加欧洲一体化进程,促进世界和平的发展。
中斯两国远隔千山万水,但都是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于1992年12月28日宣布承认斯洛伐克国家,斯洛伐克政府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斯两国于1993年1月1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两国关系从此揭开了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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