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阅读
  • 0回复

国资局副局长潘岳要求对资产评估加强管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1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资局副局长潘岳要求
对资产评估加强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张锦胜)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潘岳今天说,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由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在产权变动前必须按照国务院第91号令的规定,对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企业资产进行认真评估,评估工作须委托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资格的机构承担并依法进行,评估结果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潘岳强调指出,不论是从事土地使用权、房产,还是从事无形资产等价值的评估机构,必须按国务院第91号令及其《实行细则》的规定,在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专业性资产评估业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