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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使用的动力和策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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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14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商标许可使用的动力和策略
在我国,商标一经注册,商标注册人即对该商标拥有专用权。其他人若想使用别人注册的商标,必须经过注册人的许可。注册人愿意将其商标许可他人使用,一方面通过被许可人的使用,该商标与消费者的接触面扩大,使用的地域范围扩大,可以起到宣传商标的作用,有广告的含义;另一方面,商标许可使用都是有偿的,注册人通过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收到一笔可观的经济收入。对一些刚刚成立的企业,希望使用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一来可以通过他人知名商标既成的市场信誉来扩大自己产品的影响,使之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承认和接受,为自己的产品使用自己的商标作准备;二来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借许可人的知名商标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正确、适当的商标许可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许可应慎重。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拥有人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商标信誉,不可贪图眼前利益,轻易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所以,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不仅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而且要将各种责任在合同中作明确规定,同时对被许可人生产的产品要严加监督。
二、被许可人使用他人商标应正确有效。目前,商标许可使用中存在问题的焦点是被许可人总是试图在市场上将自己的商品与被许可人的产品混淆。其实被许可人使用他人商标的目的应该是通过他人商标既得的市场信誉来使自己的产品为市场所容纳,为广大消费者承认和接受。因此,被许可人在使用他人商标时,必须标注自己的企业名称和产地,力图让消费者将自己的产品和许可人的产品区分开来,同时努力使自己的商品质量赶上和超过许可人的商品。这一目标一旦达到,就应适时地打出自己的商标,去扩大自己商标的影响,提高其知名度。
三、许可双方都必须依靠有关执法部门来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商标许可使用虽然是企业行为,但在许可使用过程中如果一方或双方同时出现问题,一般都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这时必须借助行政或司法的力量来规范双方的行为。
        (7月19日《中国商报》吴传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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