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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国火灾损失有增无减直接经济损失比去年同期上升28.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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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1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上半年全国火灾损失有增无减
直接经济损失比去年同期上升28.2%
本报讯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火灾21090起,死1019人,伤1898人,直接经济损失5.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7.3%,死人下降20.3%,伤人下降39.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8.2%。
特大火灾增多。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特大火灾149起,死261人,伤333人,直接经济损失2.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伤人略有下降外,起数上升38%,死人上升6.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8.5%。6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前山纺织城因工人违章操作引起火灾,造成93人死亡、1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是近十年来伤亡最为严重的火灾之一。
城市、沿海地区火灾严重。上半年,全国城市共发生火灾9452起,直接经济损失27912.5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4.7%和51.6%。全国大中城市发生特大火灾69起,直接经济损失16089.7万元,分别占全国特大火灾的46.3%和55.0%。经济发达的广东、广西、浙江、江苏、福建、天津、山东、辽宁、河北、上海、海南等沿海省市共发生火灾10361起,直接经济损失32166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9.1%和59.5%。
商品流通领域、公共服务业火灾损失上升幅度大。上半年,各类商场、集贸市场共发生火灾562起,直接经济损失6907.1万元,损失数比去年同期上升59.7%;各类物资仓库(货场)共发生火灾414起,直接经济损失2688.5万元,损失数比去年同期上升35.7%;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场所共发生火灾1234起,直接经济损失5362.2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4.0%和73.7%。
人为因素仍然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从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看,违反安全规定和违反电气操作引起的为8403起,占总数的43.9%;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为3958起,占总数的18.8%;玩火引起的为2653起,占总数的10.8%;放火引起的为1896起,占总数的9%。
针对上半年的火灾发生情况,公安部副部长牟新生指出:要加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减少火灾的发生,万一发生也要在短期扑灭。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要加强消防监督工作。对于那些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火灾隐患,一定要督促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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