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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必被捉——原云南省人事厅副厅长束开泰特大受贿案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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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16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伸手必被捉
——原云南省人事厅副厅长束开泰特大受贿案纪实
吴江南
1993年9月22日,两封举报信放在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领导们的面前。一封称:在“昆交会”前不久,省人事厅副厅长束开泰与海南万宁县的两人,亲自找到玉溪烟厂厂长,批得红塔山香烟500件,后将烟卖给江西省某市烟草公司,万宁县两人送现金数十万元人民币到束的家中。另一封则称:“9月15日,束开泰又带海南万宁县的大林去玉溪批了500件红梅烟,据说支付15万元人民币给束开泰,这次是一个人送的,不知道是否将15万元送给束本人。”
这是一条重大线索,以反贪污贿赂为天职,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的检察官们,对此自然不会等闲视之。侦查人员立即出动,在昆明东奔西走,查找了数十家江西各地的烟草公司的驻昆办事处,终因举报信上没有说出具体的烟草公司,一无所获。
侦查人员没有气馁,又投入了查找大林的行动之中,他们跑遍了海南驻昆办事机构。设法打听大林其人,没有结果;通过长途电话到海南查询,也没有结果;查遍了昆明各大宾馆的住宿登记,还是没有结果。
两个多月的辛苦,毫无进展,查找工作陷入困境。大林……大林……已是殚精竭虑的侦查处副处长赵双怡突然感到大林这个名字似乎在哪儿见过,他紧紧抓住这一丝灵感,在自己的“记忆库”里苦苦搜寻着。猛然,仿佛混沌中一道闪电,他终于想起自己在5年前办理曾某一案时曾提审过叫大林的人。
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转机,侦查人员立刻从档案室调出曾某一案的卷宗,找出了一份对大林的调查笔录。顺着这个线索,侦查人员一鼓作气,终于在昆明火车北站大厂新村一幢农民出租的房子里找到了大林和他的弟弟小林。
关键人物找到了。检察官们精心制定了一个绝妙的计划:佯攻假冒、暗取受贿。“大林,你们卖的500件红塔山是假烟,人家举报了。”“不可能。”大林一听,顿时叫了起来。
“不可能?你自己抽抽看。”检察官一扬手扔了两包红塔山在大林面前。
大林点燃烟,抽了几口,真是假烟,连忙又撕开烟丝看了看,辩白道:“这是假烟,但我们卖的烟真是真烟,是从玉溪烟厂批出来的。”
“你能证明你们卖的烟是从玉溪烟厂批出来的吗?”
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大林急切地说:“我们的烟是从玉溪烟厂批出来的,是通过人事厅束厅长批的,绝对不会有假。”逼急了的大林无意中供出了束开泰,还把批烟的过程简要地陈述了一遍。“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么30多万差价款还有20多万给谁了?”“给……”大林猛然悟到了什么,马上停住了口,反问道:“你们不是问假烟吗?怎么问到这上面来了?”随后就缄口不语了?“到底给谁了?”检察官抓住不放,穷追不舍。
大林终于无奈地开了口:“束厅长得了多少,我不敢说,说了我就完了。”检察官抓住火候,趁热打铁,经过一番攻心、开导,大林终于交待了一切。随后小林也作了交待。
初战告捷,检察官乘胜进军,紧接着一番内查外调,终于完全查清了束开泰受贿26万元的事实,并取得确凿证据。今年元月10日,束开泰被依法逮捕。5月20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将束开泰受贿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春节前夕,云南省人事厅副厅长束开泰受云南省政府指派,率团前往广东湛江慰问人民解放军南海舰队。期间认识了万宁县人事局一位副局长。在一番热情的接待后,副局长开了口:“束厅长,有件事想麻烦你过问一下。”“什么事?”
“我有一个妻弟叫大林,在昆明市官渡区不知犯了什么案,有一点钱的事一直扯不清,正在申诉,请束厅长回去后能帮忙过问一下。”束从海南回昆后,还真过问了一下大林申诉的事。1993年3月至4月间,已是万宁县威利实业有限公司副经理的大林和其弟小林来到昆明,拜访了束开泰,开始了往来。
1993年6月中旬,二林又来到束开泰家中,交谈中问:“束厅长,听说你是从玉溪出来的,云南卷烟很好销,能不能帮我们搞一点?”“国家干部不能搞这种事。”束答道。
“嗨,现在改革开放,在我们海南,这种事是很常见的。这事如果搞成了,我们可以用‘介绍费’的名义给你报酬。在海南收介绍费的事是很多的,绝对没有问题。”
二林见束不吭气,仿佛在考虑这个问题,紧接着又开了口:“束厅长,现在谁不去搞?绝对不会有什么问题,你不要有什么顾虑。你是老革命了,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很快就要退下来了,你不为自己着想,等退下来谁管你呀?”
这番话果真打动了束开泰,他沉吟了一下,终于表了态:“要多少?”“搞上个二千件。”“那我试试看。”
过了几天,二林又来束开泰家,询问烟的事办了没有,束回答还没办。大林赶紧掏出介绍信说:“束厅长,我们是正规单位,有介绍信的,你尽管放心。”边说边递给束开泰。束接过一看,是江西省樟树市烟草公司的介绍信,就收下了。
事有凑巧,省人事厅在玉溪地区新平县搞养老保险试点,束开泰借机跑了一趟玉溪。凭着樟树市烟草公司的有效介绍信,凭着他曾经任过玉溪父母官现在又是人事厅副厅长的影响,他马到成功,批到了烟。
7月中旬的一天,樟树市烟草公司通过大林等中介人,在束开泰的帮助下,正式批到红塔山香烟500件计2.5万条。按他们事先谈好的条件,从玉溪烟厂买出的红塔山是72.50元一条,束开泰以86元一条出手给二林,这两个价格之间的差价共是337500元。这就是束开泰“应得”的好处费。
天刚擦黑,林氏兄弟将钱用报纸包了,装进塑料袋内,直奔束家。进了束家,只有束开泰的小儿子束强在,二林将钱放在束强面前:“这是给你们的报酬,20万,剩下的发货后再付。”
过了一会,束开泰夫妇回来了。坐定后,束很老成地开口问二林:“那些事给小束办了没有?”二林心里明白“那些事”指什么,连忙说:“刚才给小束办了。烟已经做了,卖价86元一条,共有337500元的差价款。今天先送20万,烟厂那边由你根据情况处理。不够的以后再补。”不久后的一个晚上,小林又提着用报纸包好的5万元钱来到束家,将钱交给了束妻。过了一段时间,大林第三次又送了一万元钱到束家。至此,束开泰共收受人民币26万元。
束开泰的过去可以说是红色的,他是从最基层一步一步干起来的,很不容易。据笔者所知,束的老伴至今没有工作,他没有因为自己手中有权,给老伴安排个工作。
然而,束开泰干了一辈子革命,在最后关头栽倒了。他忏悔了,但悔之已晚。共和国不容贪官,他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写到这儿,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在笔者耳边回荡,那是陈毅元帅的朗朗声音:“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束开泰就伸了这么一次手,就令人痛心地栽倒在最后一班岗上。他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深刻而沉痛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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