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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16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江苏省劳教局在全省劳教人员中连续举办了两届全省劳教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并对一、二、三等奖的参赛学员给予减期或提前释放的奖励。图为参赛学员在回答主持人提问。林青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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