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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事业纳入法制轨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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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16
第2版(经济)
专栏:

  城市供水事业纳入法制轨道
本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我国第一部城市供水法规《城市供水条例》日前正式发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的城市供水事业已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供水事业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供水能力迅速增长,投入供水建设资金达299.5亿元。到1993年底,我国城市供水能力达1.92亿立方米,公共供水干线管道长度14.7953万公里,服务人口2.4亿,供水能力是1949年的75倍。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条块分割、分散建设、各自为政,多数建设项目只建工业项目不建供水设施。单位自建的供水设施也不能充分发挥效益。在城市水资源管理方面缺少统一规划和严格的保护管理措施。再加上经济发展迅速和新建住宅大量投入使用,我国的城市供水目前仍然供不应求,全国日缺水量占总供水能力15%左右,即1400万立方米,已成为当前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
建设部负责人日前发表谈话,要求各地抓住《城市供水条例》发布的有利时机,使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有一个新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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