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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严把棉花质量关外调棉花40年无掺杂使假出口棉花12年无外商索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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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18
第1版(要闻)
专栏:

  新疆严把棉花质量关
外调棉花40年无掺杂使假
出口棉花12年无外商索赔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17日电(记者徐军峰)承担全国棉花省际调拨任务一半以上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严把棉花外调和出口的质量关,创出外调棉花40年,无一例掺杂使假;出口棉花12年,无一例外商索赔的好成绩。
新疆自50年代开始向内地调棉。进入80年代,新疆的棉花总产量以每年100万担的幅度递增,成为我国棉花主产区之一,去年棉花总产荣登全国榜首。每年还将总产的80%调往内地,40年共调出棉花400多万吨。此外,新疆棉花还走俏国际市场,占新疆外贸出口总额的47%。1982年至今,累计出口棉花55万吨,创汇10多亿美元。
无论棉花走俏,还是滞销时,新疆的棉花调运相符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受到中外客商的好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每年拿出大笔经费培训各级棉花质检人员,自治区16个专业纤维检验机构随时随地对棉花收购和调运进行监督和抽查。新疆还在乌鲁木齐、大河沿、库尔勒三个棉花转运站设立检查科,对外调棉花逐批进行检验,确保外调棉花无一差错。自治区外贸人员和商检局棉检人员还到棉花加工厂进行跟班检查。自治区和兵团棉麻公司还组织质检人员随货进行跟踪服务,与用棉企业一起开包检验,受到内地棉纺企业的称赞。
今年新疆1115万亩棉花长势喜人,丰收在望。自治区标准局局长孟监兴告诉记者:“现在我们已把棉花质量作为全局首要工作来抓,在全疆各地设立了举报电话。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六部委颁发的《棉花质量监督处罚办法》和自治区颁布的《棉花质量监督处罚暂行规定》,配合公、检、法及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棉花购销经营中的掺杂使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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