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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文学的“实”与“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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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18
第5版(文艺评论)
专栏:金台文论

  纪实文学的“实”与“雅”
何崇文
这几年来,纪实文学一直很热。
纪实文学顾名思义具有“纪实”和“文学”的双重特点。它以文学的笔调叙事写人,反映生活实情。它以叙述描写为主,又可灵活运用抒情和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与表现手法。它题材多样,内容广泛,又比较注意材料的信息量和语言的通俗化,因此颇为广大读者所注目。
面对文化市场,纪实文学的确有自己的优势。文艺园中的“纪实热”,反映了人们对真实文学的需求。然而,在滚滚热浪中,有少数作品也逐渐变味,突出的表现就是:“文学”有余,“纪实”不足;“花哨”有余,格调不高。而其有余的“文学”又未必都能给读者真正的艺术熏陶和美的享受;其不足的“纪实”也谈不上陶冶情操和启迪思想。有的作品写得花花哨哨,其情趣并不可取。在“纪实”这个问题上,记而不实的表现各式各样,似是而非,真真假假,使读者不知所云。一是有的作品中的人物不写出真名实姓,或用张某,或用A君,或用×××,或用其他代号。人名如果该真而不真,所记之“事”其真实性也就很难说了,个别作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以杜撰的故事冒充纪实文学的。二是作品中的地名不具体,有的标作“某大城市”,有的写成“一新兴乡镇”。不标出具体地名的纪实文学,其中有的作品就是“纪”而不“实”的。三是过分渲染环境,铺排情节。叙事文学一般都具有人物、情节和环境三个因素。而环境的描绘,情节的开展,都要以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为基础,都要有利于表现人物的性格。纪实文学中的环境描写和故事情节,更应当从实际生活出发,决不能虚构,也不可游离于人物性格和作品主题之外。而有的纪实文学作品却为了迎合某些读者的某种心理,背离客观实际,进行大段的环境渲染,追求离奇的故事情节,作品的内容之“实”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怀疑,其感染力实际上也就可想而知了。
纪实文学之所以拥有读者,主要是它的纪实性、文学性以及从中所体现出来的思想性。文学性必须以纪实性为基础,要反映实际生活。纪实性又要注意思想性,内容健康,给人力量。纪实文学一旦失去了“实”和“雅”,也就必然从根本上失去读者。在市场经济中,纪实文学也必须以实际生活为基础,大力弘扬主旋律;必须坚持真实和崇高的品格,以高尚精神塑造人,以优秀作品鼓舞人,给人们有益的精神食粮和真正的美的享受。纪实文学的真实,应当是直接取材于现实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真人真事的真实,是实际生活经过适当艺术加工表现出来的真实,是能够给人启迪、给人力量、发人思考、催人奋进的真实。这样的作品才有生命力,才能发挥出积极的社会作用,也才能真正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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