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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去年为历年来人大常委会审议和通过法律最多的一年通过二十部法律十三件决定初步审议了八部法律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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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去年为历年来人大常委会审议和通过法律最多的一年
通过二十部法律十三件决定初步审议了八部法律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刘思扬、彭树杰)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经济立法放在首位,1993年先后通过20部法律和13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初步审议了8部法律草案,为历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通过法律最多的一年。
为了引导、推动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通过了一些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重要法律。
公司法的制定,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近年来公司林立却无法可依的局面,对于规范市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
在过去的一年里,常委会还及时修改了经济合同法、个人所得税法、会计法,使这些法律的规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预算法是一部健全国家财政体制、完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法律,常委会审议了这部法律的草案,决定提交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初步审议了证券法、对外贸易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草案,以及国家赔偿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法律草案。
为了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科技、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科技进步法、教育法和红十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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