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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维臣蔬菜生产合作社社员收入显著增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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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1-08
第2版()
专栏:

殷维臣蔬菜生产合作社社员收入显著增加
北京郊区殷维臣蔬菜生产合作社于今年九月底进行了分配试算。这个社的分配原则是多劳多得,按劳取酬,保证社员增加收入,做到分配的公平合理,总的计算方法是从全年总收入中扣除今年的农副业生产投资、公粮、财产折旧、摊销以后,再从纯收入中扣除公积金、公益金,下余部分全部按劳动日分配。(编者按:这个社的土地不分红,是因为土地大部分是国有的,同时因为蔬菜生产主要靠劳动加工和生产投资。)根据上述办法试算结果:这个社全年农业收入为二万九千六百七十五万三千八百五十元,副业收入为二千四百九十九万一千七百九十二元,总计全年农副业收入为三万二千一百七十四万五千六百四十二元。从中扣除全年农副业投资一万二千五百八十万零八千六百八十六元,财产折旧、摊销六百一十四万四千三百元后,全年纯收入为一万八千九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五十六元。再从纯收入中扣除公积金、公益金九百四十八万九千六百三十二元(按百分之五计)后,下余一万八千零三十万零三千零十四元,全部按劳动日分配。全年全社农副业劳动工分共九万零三百六十分,计每一工分分红一千九百九十五点三元,每一劳动日合一万九千九百五十三元,较当地一般农业短工工资高百分之五十三点四。
根据试算结果:全社三十三户社员中,除一户单身汉因病长期未参加社内劳动,收入减少百分之二十六外,其余三十二户的收入均比去年增加,计增加一倍的六户,增加百分之七十到九十的十一户,增加百分之五十到七十的五户,增加百分之二十到五十的八户,增加百分之五到十三的二户。
总的来说,社员收入的增加是贫农比中农多,新社员比老社员多,这是必然的。因为中农过去生产条件一般比贫农好,因此收入也比贫农多。入社后中、贫农在生产条件上的差别已经不存在,收入是按劳分配的,故社员收入普遍增加时,贫农必然要比中农多些。新社员收入比旧社员增加的多,也是很自然的。因为二者的基础不同,旧社员收入增加的比例是按去年已经增加的基础上计算的,而新社员收入增加的比例是从单干基础上计算的。
从殷维臣蔬菜生产合作社试算的结果还可以看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生产投资。这个社在分配中只扣除本年度的全部生产费用,对社内选留的来年用的种籽、饲料、饲草,则不从总收入中扣除,而按其他产品同样做价分配,折为社员投资的一部分。但由于菜区生产费用浩大,有些种籽、细肥必须购买,社内正需要有一部分固定资金,因此,必须在一般社员都能缴付而又不影响其实际收入增加的情况下按劳动力缴纳一定的股金(股金不付利息,不退社,不归还)。但股金不宜过多,可以奖励社员自由投资,以补股金之不足。
二、社内购置的公共财产和社员牲畜农具折价价款的偿付问题。该社今年新购置的公共财产价款达二千一百五十万元,加上今年应还社员牲畜农具折价款六百八十七万元,共达二千八百三十七万元之多。这些价款如全部由总收入中扣除,再加上公积金,那么今年积累的公共财产总数将达三千七百多万元,社员的负担就会过重。为了避免公共财产积累过多,减少社员实际收入,这部分价款只能以今年积累的公积金和折旧费抵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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