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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人事管理法制化——写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之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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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迈向人事管理法制化
——写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之际
新华社记者刘思扬本报记者张严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颁布施行一周年。
记者在吉林、青岛和国务院一些部委采访,从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中,看到了正在显现的新制度的曙光。高效、廉洁、精干——具有中国特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的政府机关人事管理制度正走上历史舞台。
80年代,我国政府先后进行了两次重大的机构改革,然而,每次改革之后,又出现了机构和人员的“膨胀”。1993年,当又一次机构改革全面铺开时,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各地:紧密结合机构改革,在“三定方案”确定后,立即跟进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以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为主要内容的机构改革,为公务员制度的职位分类奠定了基础,而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无疑又是对机构改革成果的巩固和完善。
作为实施公务员制度的“重中之重”,职位分类以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为依据,科学设置职位。它是培养和使用公务员的科学依据,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重要条件。
在刚刚完成公务员制度入轨工作的吉林省桦甸市,市委书记姜树君向记者介绍了职位设置的体会,他说:“推行公务员制度,是对原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而不是改装。不动真格的,就可能使这一好的制度‘流产’。”
桦甸市在去年机构改革中已将132名正副局长分流出机关,这次推行公务员制度,按职位设置要求又动了第二次手术:将7个超职数限额的部门再各减掉1名副职领导。
竞争机制,是公务员管理的一个突出特色。
在公务员制度入轨阶段,现有人员向公务员过渡,说到底是优胜劣汰的过程,是人员素质的竞争。因此,推行公务员制度并不意味政府工作人员都可以过渡为公务员。
在青岛市采访,市人事局局长王树先对记者说:“现有机关工作人员向公务员过渡,是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的重要关口。为了把好这个关口,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搞迁就照顾。”为了做好人员过渡工作,青岛市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于去年底对全市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定24人不称职,为人员过渡提供了依据。
吉林省规定,人员考核过渡要严格按标准进行,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宁可暂时空缺,待制度入轨后,通过考试录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为此,这个省要求推行公务员制度的部门,在年度考核基础上,集中力量对所有拟过渡人员近两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按照公务员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每个机关工作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考核过渡结论。目前,在吉林省已完成公务员制度入轨工作的试点县中,已有少部分局(科)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因不符合公务员条件而被暂缓过渡或调出政府机关。
在吉林省桦甸市采访,记者更深切感受到这里改革的力度。
市水利局将4个科长职位、12个科员职位全部拿出来,全方位竞争上岗。先由个人填写职位申请书,然后全局职工民主评议、测定,最后由领导班子集体审定。结果两名科长失去了原有职位,两名科员调整到局内重要职位……
作为对公务员的一项基本要求,勤政廉政贯穿在公务员义务与权利、录用、考核、奖惩、纪律、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等各项制度和管理环节中。
今年7月30日,人事部长宋德福向新闻界宣布:首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26个部门,将通过考试考核录用462名主任科员以下的国家公务员。
公开考试,平等竞争,这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要求,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素质,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进人中的“递条子”、“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是群众极为反感,也是长期困扰人事部门的问题。国家环保局在进行公务员制度试点前,曾有一次准备补充30名工作人员。消息传出,有关部门和领导收到200多张条子。试点后推行了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制度,结果,单位没有了条子的困扰,群众也很满意。
在已经推行和尚未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许多地区和部门,公务员制度中有关廉政的单项制度普遍建立,并取得明显成效。国家统计局实行回避制度,两名副局长的亲属带头调出局机关;国家海关总署实行公务回避,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涉及到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时,主动回避。
作为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宏伟工程,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势必涉及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及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利益。目前,全面的推行工作刚刚起步,各地、各部门进展也不一样。可以相信,只要高度重视,勇于改革,大胆探索,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时代,定会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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