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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需要和谐的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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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2
第3版(“远南”运动会专页)
专栏:

  发展需要和谐的环境
马大军(北京市团委副书记):一个民族要有精神支柱,一个时代要有精神动力。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面前,更加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更加需要通过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来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和支持。
冯远征(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政治部副主任):关心与支持残疾人事业是我们每个军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国5000万残疾人都是我们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成员,是我们情同手足的兄弟姐妹,自觉地为残疾人服务,既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也可体现人道主义精神,“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愉快”,应当成为全社会的一种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社会将会多一份理解与爱心,我们的民族就会更加团结,坚如磐石,一往无前。
张连珍(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妇联组织应继续并永远向广大残疾人敞开母亲的情怀,给他们以特别的关怀、特别的爱。尊重、爱护、关心、帮助每一个残疾人,使他们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文明进步,从而使他们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更加充满信心。
杨兴富(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兼机关党委书记):工会在实施“送温暖工程”中,对残疾人就业和福利企业要予以格外重视,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工会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法律、女工等工作都应将残疾职工纳入工作视野,认真维护和保障残疾职工的权益,为他们自立于社会创造条件。
李跃(茶汤李后代、北京市十大个体工商户光彩之星之一):“金钱”是重要的,但不是万能的,社会要发展、进步,也要人们献出各自的爱心,创造友爱、和谐的社会环境。残疾人需要,我们个体户也需要。
相自成(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干部):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是对人道主义的弘扬,它绝不是一个敦促人们对弱者的仁慈和怜悯的狭隘的行为要求,而是对整个人类渴望实现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发展的神圣理想的时代召唤;扶助社会中最困难、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残疾人群体“平等、参与、共享”,有利于促进发展、维护公平、保持稳定、体现文明,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宗旨的体现。即将在我国举办的“远南”运动会,正是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反映,它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特别是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的集中展示,是一项影响深远的社会文明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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