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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惟诚在’94新批报刊总编主编培训班上强调报刊要靠高质量和合法经营壮大自己我国出版界实行开业前主编培训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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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2
第4版(要闻)
专栏:

  徐惟诚在’94新批报刊总编主编培训班上强调
报刊要靠高质量和合法经营壮大自己
我国出版界实行开业前主编培训制度
本报北京8月21日讯今天,来自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百余名新批报纸总编辑和期刊主编,结束了为期8天的学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了结业证书。这标志着新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出版单位开业前社长、总编辑培训制度在我国出版界正式实行。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徐惟诚在培训班讲话时说,我们为什么要办期刊,这是为了向社会传递真实的、正确的信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服务,也就是为人民服务。办报办刊不是个人行为,更不能视为少数人赚钱的手段。因此,报纸期刊的总编辑、主编,一是要有强烈的对人民负责、对读者负责的责任心,要能牢牢把握好导向。二是要熟悉新闻出版管理法规,遵守宣传纪律,依法办报办刊。三是要善于出点子、带队伍,选好自己所办报刊的市场定位,不要超宗旨、打擦边球。要靠高质量和合法经营,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和壮大自己。对报刊管理部门来说,以后要加强立法,依法行政;要加强队伍建设,有计划地抓好报刊总编、主编和采编人员的轮训工作。
新闻出版署署长于友先在这届培训班结业式上说,举办这样的培训,是实现我国新闻出版工作从数量规模的增长向优质高效发展的阶段性转移的重要措施。他认为,当我们的大政方针已经非常明确之后,一个新闻出版单位乃至整个新闻出版战线能否如党和人民希望的那样,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舆论环境和良好的思想保证,其总编辑、主编们的政治素质及业务素质至关重要。正因为如此,先培训、后上岗是一个十分必要而且重要的环节。
据介绍,根据新闻出版署最近制定发布的这一规定,其总编辑、主编未参加培训或培训后未取得结业证书的报刊,不得正式开业。有关部门认为,这一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证新创办的报纸刊物能健康有序地开展工作。
在这次培训班期间,中宣部、新闻出版署、人民日报社等单位有关领导,也前来为培训班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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