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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院通过打击犯罪法案扩大死刑范围增聘十万警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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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3
第6版(国际)
专栏:

  美众院通过打击犯罪法案
扩大死刑范围增聘十万警察
据新华社华盛顿8月21日电(记者司久岳)美国众议院21日以235票赞成、195票反对通过了克林顿总统提出的一项严厉打击犯罪的法案,决定将联邦法律的死刑范围扩大到60种罪行,禁止生产和出售19种进攻性武器,并拨款300多亿美元用于招聘警察,兴建监狱和预防犯罪。
根据这一法案,凡犯有谋杀警察、开车持枪沿街射击、从事恐怖活动、绑架人质、劫持小汽车造成死亡等60余种罪行的犯人,联邦法院均可判处其死刑,对连续三次犯有暴力罪行的人将实行终生监禁。法案还容许联邦法庭把犯有谋杀、伤害、抢劫和强奸等罪行的年满13岁的青少年和成年人一样来审判。
法案要求拨款108亿美元用于增聘10万名警察,以加强街道巡逻。法案还要求拨款98亿美元用于兴建和扩建监狱来关押日益增多的罪犯,拨款70亿美元用于预防犯罪。
克林顿称该法案是美国历史上联邦政府对犯罪进行的“最严厉、最广泛和最明智的打击”。据美国政府部门统计,1991年美国平均每天发生近万起刑事案件,其中1700余起是暴力犯罪案件。1992年平均每天有72人死于凶杀,仅在首都华盛顿平均每天就至少有一人遭歹徒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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