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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财害才”——学校创收的误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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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襄轴杯”观察台征文

  “为财害才”——
学校创收的误区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涌起,各地学校纷纷搞起了创收。从目前的情况看,有些学校的创收活动已步入误区。
教学骨干奔市场。在一些学校,虽然提的口号是“一手抓人才,一手抓钱财”,但实际上,领导精力、人员配置,却朝创收活动倾斜,结果是精兵强将抓创收,老弱病残搞教学。比如,一所县中学1993年23%的教学骨干流向市场,一位高三数学把关教师离岗做石油生意,学校因此增收数万元,可当年高考,该校学生数学成绩比往年明显下降。
为钱私招议价生。不少学校借招生之机聚钱敛财。他们私自降低录取分数线招收高价生,使许多不具备深造资格、无培养前途的学生涌入学校。比如,京杭大运河畔一所中学高一4个班,1993年招收284名学生,每班超过70人,其中一半以上是议价生。这样,一个班的学生知识水平参差不齐,老师上课顾此失彼,非常吃力。
巧立名目乱收费。以黄海之滨一所农村中学为例,1993年秋季开学,一个学生除交纳教育部门明文规定的书费、学杂费之外,还交班费、外交旅游费、赞助费、文娱费、体检费、自行车看管费、垃圾处理费等共223元。有的班主任所抽香烟费也由学生承担,学生犯一次错误,被罚一包烟。
硬性推销牟暴利。为创收,不少学校经常向学生推销物品,如复习资料、参考书、挂历、贺卡等,有的在校园内办起商店甚至小吃部,名曰方便学生,实则向钱看。
以上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忧虑。学校的职责是培养人才,搞创收是为教学服务,切不可本末倒置,为财害才。
江苏省射阳县临海镇党委蔡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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