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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项有关香港问题的议案的审议结果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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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薛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项有关香港问题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决定
新华社北京八月二十四日电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今天向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了一项有关香港问题的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这一议案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作出相应的决定。
这项议案是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广东省代表团郑耀棠等三十二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代表们建议全国人大就一九九七年重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及区域组织,终止英国政府在香港设立之政制架构作出决定。
薛驹说,法律委员会对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这一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区议会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终止。英国政府单方面决定的有关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区议会的选举安排,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域组织的职权和组成方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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