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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制度改革的重大措施全国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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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法官制度改革的重大措施
全国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干
本报讯今年全国法院系统增编补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已在全国各地展开。大批崇尚法官职业的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青年干部职工踊跃报名。这是我国法院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
法院增编补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法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今后法院系统无论从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或社会上招考工作人员,都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地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的制度。应考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今年全国法院招考工作,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人事部共同组织,统一命题,于9月、10月在全国分两批进行考试,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程序,采取层层淘汰的办法进行。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未经考试的人员,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地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和高级人民法院有权宣布无效。
(周德伟宋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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