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阅读
  • 0回复

触目惊心教训深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触目惊心教训深刻
本报评论员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山西侯马市的郭秉霖、侯林山和湖北荆门市的郭孝平等三个特大盗窃走私文物犯罪集团受到国法的制裁。其中郭秉霖、侯林山、郭孝平等12名主犯被判处极刑,其他罪犯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严惩这些恶贯满盈之徒,大快人心,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有力,体现了国法的神圣。
这些在当地绰号为“侯百万”、“郭千万”的强梁之徒,网罗了一批地痞、流氓和恶棍,大肆盗掘古墓,走私国家文物,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在当地形成了一股恶势力,具有极大破坏性,其罪行触目惊心。人民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头,早已忍无可忍,切盼政府除暴安良,以正国法。
可是,这伙盗匪竟然能长期为非作歹!人们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现在案情大白,原来他们有“保护伞”、“关系网”。他们以金钱为诱饵,拉拢腐蚀了一些党政干部和司法干警,从而有恃无恐,横行无阻。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些干部实在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袭击,一打就倒。这些干部中,有身居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等要职的领导干部,还有副处级侦查员、刑警队长,这多么危险!他们与盗匪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甚至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可耻地沦为罪犯。这个教训十分深刻。
历史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一旦失之、毁之无法再生的无价之宝。每一个炎黄子孙都只有珍爱、保护的责任,决无盗窃、走私的权利。倘若什么人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盗祖宗之重器,发个人之横财,那么不但会受到国人的唾弃,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些年,随着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文物保护工作有一定的进展。但是在某些地方,盗卖国家文物之风仍有蔓延之势,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加强关于文物保护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打击的力度。各地党政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保一方文物之平安。
恶有恶报。盗匪可以猖獗一时,但终究邪不压正,不可能永远猖獗。天下毕竟是人民的天下,政府毕竟是人民的政府。只要党和政府切实重视,只要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就没有降不伏的恶魔,捣不毁的匪巢,“侯百万”、“郭千万”等一朝倾覆,势所必然!值得高度重视的是,我们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当干部,当党员,特别是当领导干部和司法干部,一定要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要遵法守纪,防微杜渐,经受得住权力、地位、金钱、女色等的考验。要坚决清除腐败变节分子。这是这几起触目惊心的案件留下的深刻教训,值得深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