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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烟草进出口专卖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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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29
第2版(经济)
专栏:部委快讯

  加强烟草进出口专卖管理
本报北京5月26日讯记者王彦田报道: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发出公告,再次重申在全国进一步加强烟草进出口的专卖管理,以维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据介绍,近年来,外烟走私活动日益猖獗,非法经营烟用丝束、滤嘴棒及其他烟草专卖品的活动也有所抬头,对我国烟草专卖品的进口经营秩序和国内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和影响,致使国家财源大量流失。据测算,仅关税一项,烟草走私就使国家每年损失70多亿元。为此,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国家烟草专卖局重申,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法》,进一步加强对烟草进出口业务的专卖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此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除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专门指定的外贸公司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业务。二是烟草系统的所有企业都不准向非法经营单位购进烟草专卖品。三是烟草部门要和海关、公安、工商等执法监督部门密切配合,坚决查处各种走私、贩私和其他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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