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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商品房积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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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28
第1版(要闻)
专栏:

  怎样看待商品房积压
本报记者朱剑红
  一、积压到底有多少
目前,社会上有一些商品房积压。
传播媒介都在引用这样一个数字:“我国商品房积压5000万平方米,占用资金500亿元。”
这个数字并非由国家权威统计部门提供。据悉,这个数字是将某年的竣工房屋面积减去销售房屋面积后得出来的。这种算法忽略了商品房开发的一个常识,即竣工的房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供销售的,而用于拆迁还建、出租、自用等。因此,真正积压的商品房没有5000万平方米。
比较真实、有权威的数字,来自国家建设部的《199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到1994年底,历年累计的空置商品房屋共328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512万平方米,占76.4%(其中,别墅、高档公寓158万平方米,占空置住宅的6.3%);写字楼192万平方米,占5.8%;商业用房401万平方米,占12.2%;其它房屋183万平方米,占5.6%。按每平方米商品房竣工价值804元算,占用资金达264亿元。
有关专家特别指出,计算空置房屋的价值不能把商品房销售后的利、税及资金利息算进去,所以不能用“市场商品房售价×积压面积=占用资金”这个公式来计算。
在这项统计中,使用了“空置”而非“积压”。因为,房地产业的专家认为,由于房屋不同于一般商品,生产需要一个周期,所以要有一定量的合理储备。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很大,到统计截止的时间未售出的房屋,不能笼统地说是“积压”。
如果按照三年竣工商品房屋的总量计算,空置房屋约占9.9%。这个比例虽然尚未达到发达国家通常所谓的警戒线,但在我国房屋短缺的情况下,需要认真对待。
目前,空置的商品房大部分是普通住宅,而不是人们所以为的别墅和高级公寓。近年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一直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一方面呼吁加快住房建设,一方面却对住宅空置视而不见。
  二、空置原因何在
据统计,空置的房屋大部分位于郊区或开发区,不仅区位偏远,交通等基础设施尚不配套,居住不便,许多房屋质量也比较差,买主光顾不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前两年的房地产开发热中,一些地方批地过多,立项审批不严格,导致开发规模过大,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
据上海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同志介绍,该市去年有100多万平方米的房屋属于这种情况:房子盖好了,可房地产开发最基本的条件——七通一平还没有完成。这些房屋大部分在郊区城乡结合部,严格地说,这种房子还不是成品,还不具备上市的条件。真正由于地段太差、交通不便而滞销的商品房大约有二三十万平方米。现在,上海市政府已经把解决住宅配套问题列入了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
商品房空置也有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房屋在我国处于紧缺状况,城镇居民住房水平也不高,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还有400多万户。但是,有买房的愿望,并不一定有买房的力量。目前,由单位买房再分配给职工的情况还很普遍。而集团购买力又受到限制,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好,为职工买房力不从心。在个别城市,有些企业因为拿不出钱,连按成本价供应的安居房也不得不空置。
此外,现在城镇商品住宅的价格低者每平方米近千元,高者近万元,与大部分人的收入相差太大。要想让普通工薪阶层买得起房,一方面要调整过高的房价,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银行抵押贷款制度。
  三、如何盘活空置房屋
在资金紧张、住房紧张的情况下,如何盘活空置商品房这一大块资产,对今后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住宅建设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关人士还有这样一个担心,今年安居工程在全国铺开,由于各地安居房用地多处在相对偏远的地段,如果不及时解决配套问题,建立起分期付款制度,会不会形成新的空置积压呢?从一些城市近年来住房解困的情况看,这种担心并非杞人之忧。
搞活商品房市场,对于开发企业来说,或者把不合理的价格调整下来;或者适时增加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并采取更加积极的促销手段。对政府来说,一方面要着力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另一方面,要分类对待不同的空置商品房。对住宅是否可以考虑采取类似安居工程的特殊政策,使之尽快落实到消费者手中,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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