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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采取措施控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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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28
第2版(综合)
专栏:

  国家计委采取措施
控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
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为切实减轻开发企业和商品房购买者的负担,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国家计委日前发出了《关于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乱收费抑制商品房价格不合理上涨的通知》。
通知说,近年来,一些部门和单位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乱收费,致使房价上涨过快成为当前房地产市场发育完善过程中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这一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
通知规定,凡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进入商品房成本和价格的收费,一律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集中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由国家和省级物价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重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国务院批准。经营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由省级以上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对涉及面广、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收费,由国家物价主管部门或国家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新的收费项目及涨价措施出台。除国务院批准者外,今年内国家和省原则不再出台新的商品房建筑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通知要求,以严格商品住宅价格的成本审核为重点,清理纠正不合理收费。对于进入商品住宅价格的建筑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构成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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