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阅读
  • 0回复

反弹琵琶推进企业改革失业保险制度亟待完善——上海发放失业救济金评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02
第1版(要闻)
专栏:

  反弹琵琶推进企业改革失业保险制度亟待完善
——上海发放失业救济金评述
本报上海六月一日电(记者陈颂清)评述:从六月一日起,上海市失业救济金发放有新办法,实行个人申领制度。这项规定的新意在于它把失业救济与求职登记结合起来。失业职工在领取救济金之前必须进行求职登记。领取救济金者须接受再就业指导,在被介绍就业机会两次遭拒绝后,将停止发放救济金。新规定实际上是试图让目前捉襟见肘的失业救济金更多地用在刀刃上。
来自无锡的一份报告说,对三千名失业人员的调查显示,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百分之九十有其它的经济收入,其中一些人甚至披金戴银;另一方面,视其为“救命钱”的那部分失业职工却感到救济标准偏低,而失业保险机构则资金紧张,有的地方甚至“入不敷出”。
从失业保险的管理体制看,一方面,同属社会保障体系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基金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五龙治水,各管一段,互不流通;另一方面,失业救济金的监督管理与经营发放同属一个机构,使用不当、甚至被挪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从资金的筹措看,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分担的体制尚未建立,大部分地区仍以企业一方承担为主,造成资金紧张,有的地方失业保险救济金总额只够养活百分之二的失业人员。更主要的问题在于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依然偏小,许多地方失业保险仍局限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其余大约百分之七十五的劳动者被排除在外,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行业不愿参加统筹缴费,一些困难企业则无力缴费。这样,保险的社会互济功能便不能真正实现。
对大多数国有企业来说,负担过重和富余人员过多是改革和发展的两大难点。而目前失业救济的制度与方法,难以起到真正的“减压阀”、“安全网”的作用。不少企业经营者认为,当前企业改革的最大障碍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
华东七省市以及全国大多数省市区,已经把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作为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有些地区在推进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正“反弹琵琶”——通过抓社会保障来促进企业改革。自一九八六年我国实行待业、失业保险制度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始终是统一化、社会化、法制化,它需要调整各部门、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是改革的关键,也是改革的难点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说,上海失业救济金发放的新办法,是向着既定的改革目标靠近了一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