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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千方百计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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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0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
千方百计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
本报北京12月19日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千方百计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摘要如下: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国家宏观调控措施正在发挥积极作用,物价涨幅明显回落。农业在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情况下获得较好收成。工业生产比较平稳。国内市场保持繁荣,城乡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公布后,全国人民极大地增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正满怀豪情地迎接“九五”时期和新世纪的到来。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前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目前比较突出的是部分群众生活困难,主要是一部分停产半停产及亏损企业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自然灾害严重地区和贫困地区的部分群众,农村中一些老复退军人、伤残复退军人和烈属,还有一些老年人、残疾人。
出现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经济效益不好。与企业改革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时难以健全。另外,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遭受自然灾害难以避免。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出现的部分群众生活困难,是前进中发展中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完善政策。在改革一时不能到位,发展尚需时间,政策完善要有一个过程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这部分群众解决眼前的困难。为此,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好部分群众的生活困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一、要充分认识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的重大意义。我们党和政府的性质,决定了必须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在遇到矛盾和困难的情况下,我们更要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盼。关心群众生活,体察群众疾苦,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转变干部的作风,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这样,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才会更加密切,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好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日程,特别是作为明年元旦、春节前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力抓好。要在研究生产的同时,经常研究群众生活问题,并通过有关部门及时地解决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应当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困难。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困难,也应该及时地向群众解释清楚,决不可以采取不闻不问或拖延不决的官僚主义态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到困难企业去,到受灾的地方去,到艰苦的地方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带给群众,以高度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帮助群众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要注重将解决群众生活困难方面已有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并继续完善使其制度化。
三、各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各尽所能地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各级工会近两年实施的“送温暖工程”,收到了很好效果,要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劳动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努力解决困难企业中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在解决离退休干部生活困难方面发挥好职能作用。民政部门要做好老复退军人特别是伤残复退军人的优抚工作和重灾区群众的救济工作。其他部门也都要尽心尽力协助做好工作。各级财政也要挤出些钱来,用于帮助部分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四、要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扶贫帮困的局面。社会各界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风格。较富裕的地区要帮助贫困地区,效益较好的行业和企业要帮助困难行业和企业,生活宽裕户要帮助困难户。特别是党团员中的富裕户要在扶困帮贫中起带头作用。要提倡有钱出钱,有物出物,共同来解决部分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
五、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特别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重点是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重灾区群众生活困难问题,也要兼顾其他方面。要认真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明年1、2月份工资的按期发放。要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确保今冬明春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房住、有衣穿。
六、要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活动。解决部分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要立足于地区自救、单位自救、群众自救。困难企业要下大力气抓好扭亏增盈工作,组织职工兴办第三产业、开展多种经营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要加强政策扶持,结合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困难企业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再就业。要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广开生产和就业门路,多搞些以工代赈和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
七、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要本着廉洁、节俭的原则,安排元旦春节活动。减少大型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减少领导同志过多的事务性活动。年终的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要严格控制。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严禁以组织活动为名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和其他场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各种铺张浪费行为。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要办实事、求实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对解决目前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通盘考虑,认真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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