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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斤葡萄的厄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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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1-04
第2版()
专栏:

四万斤葡萄的厄运
本报记者 汪溪
中秋节前,天津市地方国营企业公司门市部,忽然贴出了“宣化葡萄廉价出售”的广告。企业公司出售葡萄?真是件叫人诧异的蹊跷事儿。
从这里,人们追究出一桩浪费国家财富的事件。
天津市地方国营罐头食品工厂,一向只生产肉食罐头。今年七月该厂开始准备制造新产品——水果罐头了。一个多月中,厂里在忙于研究改变设备、对水果进行调查研究,又搜集了国内各罐头工厂出产的水果罐头样品,进行研究。八月初,上级发下了指示:积极做好准备,以便在十月以后,正式按新订货合同制造水果及果酱罐头。新的生产任务给厂里职工带来了极大的兴奋,干部们劲头很大。虽然新订货合同要什么品种、何种规格,还没有确定,厂里已经在积极地进行洽购各种水果了。厂里召开了厂务会议,厂长和车间主任们一起作了决定:趁着葡萄大量上市的时候,立即派人去宣化订购一火车皮的葡萄。
四万多斤葡萄从宣化运来了。可是,制水果罐头需要的不锈钢锅还在机器工厂里制造,要一两个月后才到交货期限;成品化验办法还在磋商中;生产中的技术问题还没有把握解决;根据厂里的主观条件到底能不能大量制造水果罐头,还没有经过产品试制得到答案……。怎样开始生产葡萄罐头呢?
一两天后,仓库保管人员向厂长发出了紧急的警报:葡萄开始流水了,如不赶快处理,就将全部变成废物!
这时,厂长着了忙,到处去找能出售这四万斤葡萄的地方。百货公司因供应节日的进货已足,拒绝收购;私营货栈见有机可乘,想大大压低价格……。没有其他简便迅速的办法,厂长只好四处派人,在市场上摆起水果摊子(经市工商局同意),职工们不得不权且充当贩卖水果的摊贩;企业公司的门市部出让了一角地方,各机关团体也协助向职工推销。忙了几天,幸而正值中秋节日,才卖掉了二万斤。剩余的半数更不得不忍受了更大的损耗和损失,在中秋节后,才处理完毕。
结算账目的结果:四万多斤葡萄买价八千余万元,除人力浪费不算外,共损失一千五百余万元!
人们不禁要向该厂领导发出疑问:葡萄不能长期储存,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而厂务会议为何竟毫不加考虑如此草率地决定大量买进?制造新产品必须经过充分的生产准备工作,并应经过试制,中共天津市委工业部早曾有过指示,为什么明知还没有具备这样条件,就想大批制造葡萄罐头呢?在改制产品,大批购买原料时,厂务会议竟不向上级领导机关请示,直到葡萄已开始腐烂,才向上级报告,这又是怎样对待请示报告制度的呢?厂的领导干部无以答对,只能承认:“我们只主观地盲目地想早日制出新产品来,没有考虑主观条件;想为国家增加财富,结果,反而使国家财富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切实接受教训。
要达到为国家增产节约的目的,绝不能光凭热情;必须按照上级指示,按国家计划来进行工作;盲目积极性只会把好事办坏。这就是四万斤葡萄这一事件的最大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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