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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换牌”到公司制——安阳钢铁公司采访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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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05
第3版(经济)
专栏:企业改革试点巡礼之九

  从“换牌”到公司制
——安阳钢铁公司采访录
本报记者李杰李而亮
自从1985年元月,安阳钢铁厂摘下牌子换以安阳钢铁公司名称,至今正好10年时间。最近被国务院定为全国百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后,企业将向公司制改建,不少职工纳闷:咱们不是早就叫公司了吗?
实际上,安钢的领导者心里明白,当时改厂为公司,并不是出于改革的需要。其动因,一是认为企业已经发展壮大,叫公司更能体现企业的规模;二是改为公司后,可以与行政上的“格”相配套。他们承认,当时的换牌,其实就是企业换了个名称而已,企业依然是在计划体制下生产经营。
当然,安钢改名后的10年,确是建厂36年来发展最快的十年。钢产量由“六五”末的67万吨,提高到去年的162万吨。去年在全国钢材供大于求、经营条件十分复杂困难的情况下,实现销售收入41亿元、利润10.5亿元,经济效益比上年有所增长。
安钢人深知,这一切变化并非“改名”帮的忙,而是深化改革结下的硕果。10年中,安钢在落实《企业法》和《条例》,深化承包制,争取企业经营自主权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尤其是1993年全方位推行的“三项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给企业注入了活力。在此基础上,安钢适时对主体厂进行了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改造,创立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上迈出了一大步。
显然,现在安钢“公司”的内在含义,比起10年前换名时已经具备了更多名副其实的内容,但从体制上依然是工厂制,而不是公司制。
从公司转向公司制,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标志着企业改革质的飞跃。这个飞跃就在于要解决过去的改革一直没有解决或没有触动的管理体制、政企不分、负债结构等问题,赋予企业真正的法人财产权,使其成为面向市场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按安钢的初步设计,将把现在的公司整体转制为集团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把二级单位转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子公司,将目前庞大的后勤部门等分离出去,解决企业办社会的包袱问题。现在,准备工作已经在积极行动:
澄清家底,界定财产。从1993年起,安钢就借助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立,请来4个会计师事务所,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了30多年来第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
完善企业的法人制度。安钢按股份制的企业要求,选举了董事会成员,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将国有大型企业庞大的后勤、辅助部门分离出去,把企业办社会问题交给社会,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艰巨、最复杂的工作。安钢在清产核资的同时,对后勤、辅助部门的财产进行了分离,各自核算,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为下一步彻底分离打下了基础。
去年,他们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了财务制度,在与国际惯例接轨上迈出了一步。
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劳动用工上,现在从总经理到普通工人,实行了全员合同工制度,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人事制度上,完全打破了干部和工人的界限,目前已有425名工人在科级岗位,11名工人担任处级领导干部。工资分配上有了更大的突破,实现了包括技能工资、岗位工资、联动工资、辅助工资等多元化工资,不同工种、不同贡献的职工收入拉开了较大的距离,已基本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劳动分配接轨。
今年,安钢的工作安排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有了实质性的步骤,根据“精干主体、分离辅助、放开后勤、多角经营”的原则,将非钢铁生产部门先剥离出去,组建专业化公司;稳步推进住房、医疗、保险等配套制度改革;继续比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原则,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争取在管理“科学”上先行一步。
采访结束时,总经理鲁国亭对记者说:“经过15年的改革和一系列的基础性工作,安钢已经具备了向现代企业制度转轨的条件和心理承受能力。现在,我们好比已经拿到了车票,准备好行装,正急切等待踏上前方开来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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