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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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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办理抗诉案件 查处违法犯罪 提出检察建议
湖南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
本报讯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的法律监督,有效地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湖南省各级检察机关以办理抗诉案件为重点,对法院民事、经济、行政审判进行监督,对法院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判决、裁定明显不公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提出抗诉。4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接待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8586件,立案审查1969件,提请抗诉363件。
湖南各级检察机关严肃查处审判人员在审判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过程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构成犯罪的案件。据统计,1994年立案查处这类案件17件20人。冷水滩市河东法庭副庭长胡俊杰在办理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利用职权,4次共索取当事人人民币4.7万元,被零陵检察分院立案侦查并向零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零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俊杰有期徒刑13年。
湖南各级检察机关还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和轻微违法行为,以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运用检察建议,帮助其纠正。4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392件,被采纳的26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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