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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社于民 活力大增玉林供销社与农民亲近多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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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06
第2版(经济)
专栏:

  还社于民 活力大增
玉林供销社与农民亲近多了
本报南宁6月5日电记者郑盛丰、罗昌爱报道:广西玉林地区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以“恢复民办、还社于民、还权于社”和立足“民有、民管、民享”为核心的供销社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组令人振奋的数字表明:去年,这个地区尽管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影响,可全地区供销社系统商品销售总额达到24.94亿元,增长10.1%,实现利税3352万元,增长7.3%,其中利润增长6.2倍。供销合作社以其新的生机与活力,为玉林地区农业的大跨步前进增加了不可小视的推助力。同在这一年,这个地区粮食总产量已跃到313万吨,占全广西粮食总产量的1/4,乡镇企业在广西也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1993年,广西确定玉林为进一步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的试点后,地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确定4个条件较好、10个一般、3个较差的基层供销社和玉林市联社共18个单位作为试点单位。改革的重点是实现供销社由“官办”变为“民办”的过渡,界定供销社、农民及内部职工的产权关系。在此前提下,玉林地区供销社把扩大社员股金作为整个供销社改革试验的突破口,扩大民有成分。1982年,全地区供销社的农民股金只有192万元,在18个点推动下,从1993年到1994年仅1年的时间里,全系统社员股金就猛增至3.04亿元,占自有资产的41.43%。
实现这一转变后,玉林地区供销系统就变得与农村、与农业、与农民“亲近”多了,做到农民需要什么就经营什么,引导和推动农民走向市场。与此同时,以供销社为依托,实行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既增强了供销社的活力,更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18个试点单位为例,1993年以来已与当地农民建立各种联办联营商品基地105个,面积62205亩,年产值达94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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