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阅读
  • 0回复

战俘营中的特务控制必须打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1-04
第4版()
专栏:短评

战俘营中的特务控制必须打破
在我方的坚决要求下,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已于十一月一日和二日,对美方特务谋杀我方被俘人员张子龙的案件进行了初步的调查。这个调查的进行对于美方特务的残暴控制是一个初步的,但是有效的打击。
事实不出人们的预料,美方一开始就害怕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这一行动,因而它们极力加以可耻的阻挠和恫吓,并指使混入战俘营的特务大肆捣乱。当参加调查的我方遣返归来的作证人指出谋害地点,而由印度部队进行挖掘的时候,那些特务刽子手们竟肆无忌惮地大喊大叫,冲到挖掘地点来行凶,不许进行挖掘。当我方作证人指认凶手时,特务分子又一拥而上把一个被指认的凶手特务头子夺回营场去。他们甚至公然当场毒打试图乘机摆脱特务控制而要求遣返的战俘。美方特务分子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面前居然如此无法无天,那末,在这些暴徒统治下的战俘营的景况就更可想而知了。既然连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也要受到特务分子行凶的威胁,那末,在这些刽子手血腥控制下的战俘们怎么会不受尽特务分子的宰割呢?
对于特务分子的这种严重暴力控制,如果不进行彻底的严格的处理,那末,我方被俘人员必然还要不断被杀害;同时,如果不扑灭特务分子的凶焰,不打破特务分子的控制,那末,对特务暴行的调查工作也必然是无法彻底进行的。事实正是这样。调查的第一天,在特务横行之下,工作全无结果;第二天,由于印度看管部队采取了有效措施,调查工作就得到了较好的进展:我方作证人当场指证出七名凶手,并从战俘中指出了十四个作证人,还有两名战俘自动要求作证。也就在这个特务控制稍为受到阻碍的间隙,又有十七名我方被俘人员要求遣返。拿这两天的情况对照起来看,在第一天进行调查时,特务们可以把被指认的杀人罪犯抢走。但是在第二天调查时,七名被指认的凶手,包括特务头子们在内都不得不俯首就逮。在第一天调查时,两名当场要求遣返的战俘可以被特务当场抓回毒打,而在第二天,十七名战俘却能够大胆地表示要遣返并且不受伤害。从这样看,特务能够清除,特务控制能够打破,停战协定的条款能够实施,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执行其合法职务的权力能够保持,难道不是异常清楚、异常鲜明的结论吗?清除了特务就能够为人道主义服务,保护战俘,就能够使战俘有机会行使其被遣返的权利,难道不是必然的趋势吗?
现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对于张子龙被杀事件的公正调查,已开始把美方利用特务的恐怖统治以阻止战俘遣返的计谋进一步揭穿了。被指认的杀人凶手,在万目睽睽之下被逮捕了,其他特务开始着慌了。但是,这次调查还只是一个开始。仅就进行调查的第二十八号营场来说,出头的特务还只被逮捕了七名,他们还没有服罪。其他潜伏在该营场的特务虽然受了这一次的摇撼,但他们一定还要继续行凶捣乱。至于整个看管营场则还是特务匪徒的天下。这些特务必然不肯就此罢手,李承晚集团和蒋介石匪帮必然不肯就此甘心,美军方面必然不肯就此停止他们指挥特务破坏解释工作、强迫扣留战俘的罪恶活动。正相反,美军方面必将更进一步指挥其大小特务卷土重来,用种种更复杂、更恶毒甚至更猖狂大胆的办法来进一步威胁战俘,破坏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印度部队的权力,破坏“职权范围”的实施。为了保护战俘,为了认真实施“职权范围”的条款,为了维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印度部队执行其合法职务的权力,委员会和印度部队只有对杀人罪犯科以应得的严重处分,只有清除全部特务分子,只有按照“职权范围”与“解释和访问工作细则”的规定,坚决采取有效的措施,把特务统治下的暗无天日的战俘营变为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公正看管下的有秩序的战俘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有利于解释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完成,有利于朝鲜的和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