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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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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06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议论风生

  浅谈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童阳秀
据有关部门调查,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不正之风较严重。综合起来,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任人唯亲,主要是利用关系和职权,将自己的亲属、子女安排到自己所辖的、或非自己所属的各个重要部门的重要岗位担任重要职务;二是任人唯派,就是将亲近自己的,或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或投其所好的,或对自己不停地唱赞歌、吹捧、阿谀逢迎的,千方百计委以重任,安排要职,或让其晋升职位,或让其晋升职称,或让其出国考察,或让其提高待遇;三是“跑官”,有的为自己跑,有的为亲属、子女跑,有的为朋友跑,有的是互相跑;四是“买官”,就是利用手中的钱,向“关键部门”的“关键人物”“进贡”,以钱换权。上述四类不正之风,虽然只发生在极少数组织人事部门的极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
选拔和任用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有多方面的原因,最突出的一点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本身存在着缺陷。比如,权力的高度集中,造成一些人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独断专行”,或搞“临时动议”;或乘持不同意见者外出时召开会议决定人事问题,使他想用的人选得以“顺利”通过;或搞“个人说了算”。这些对于“跑官”现象的发生、蔓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外,选人用人透明度低,既不易集中干部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又难以排除干部考查工作者的素质、感情对选人的影响,也难以防止一些动机不纯的人“为我所用”。再有,选拔干部的视野窄。目前,在不少部门,选拔干部往往局限于领导机关或领导干部身边的人选,因而难以集中社会上各行各业、各个层次的优秀人才,当然也就难以真正“好中选优”。还有一些地方选拔干部的程序没有严格执行,不按程序办事的部门和单位,即使选拔的干部不合格,也不会有什么风险。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有权威的机构对管“官”的部门和管“官”的人进行监督和制约。选错了人,用错了人,没有人去追究责任;选得好,用得好,也得不到表扬。因而造成一些组织部门及一些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
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首先要加强组织人事部门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组织人事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并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为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重要组织保障。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免疫力;严格把好“入口”,切实防止那些党性不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人,进入党的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监督,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坚决、严肃查处违背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和事。
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的制度。要扩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增加透明度;扩大选人范围,拓宽选人渠道;引入竞争机制,贯彻公开、公平、平等、民主、择优原则,建立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相形见绌者下的机制;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尤其应注意把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组织考查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注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制度以及严格的表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举制度;建立、健全并实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领导机关、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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