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5阅读
  • 0回复

打工者有技术还需有证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08
第11版(当代青年)
专栏:

  打工者有技术还需有证书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外出打工的农村青年,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令我十分苦恼。有些用人单位提出,必须有国家劳动部门认可的职业技术培训证书才能录用。虽然我有技术,但由于没有证书,他们也不愿录用我。我该怎么办?
四川 邱富邱富同志:
你好!很理解你的苦恼,也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问题。
首先应该承认,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是无可非议的。为了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和经济发展,国家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就业上岗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八、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资格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部作为全国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制定了相应的配套规章,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的培训、考核和就业上岗作了具体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这不仅是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的合法行为,也是企业加强自身素质建设的内在要求。
同时,为了客观评价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为劳动者进入市场竞争就业提供依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劳动部门正在加紧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设,全国各地都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鉴定所(站)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分初、中、高三级),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考核鉴定,这种考核鉴定,以技能考核为主,辅之以相应的基础专业知识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相应的国家技术等级证书。
因此,像你这样的情况,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打工所在地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经考核鉴定合格获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后,用人单位就可以录用了。
希望我们的解答能解除你的苦恼,并祝你成功!
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