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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不规范社会用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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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09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清理不规范社会用字
祖丁远
不久前,武汉市政府公布《武汉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并作出决定,对武汉三镇街头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以及生造字等不规范用字,在六个月内清理改正,逾期不改的,由有关部门按每字每日一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专题节目也对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街头商店招牌不规范用字予以曝光。
政府部门、新闻传媒共同努力,扫除社会上滥用繁体字、异体字、生造字及乱造简化字、随意写错别字现象,坚持推广使用简化汉字、使用汉字规范化,这一举措十分必要。
如今书写、印刷繁体字日趋“时髦”,借口对外开放的需要,使推行了四十年的《简化字总表》受到严重冲击,废止了三十多年的繁体字大有卷土重来之势。这是一种文化倒退现象,连海外人士对此亦颇有微词。在新加坡,华文报纸都用了大陆的简化汉字,而我们大陆去招商的报纸却刊登了繁体字广告,岂非咄咄怪事!
使用规范的汉语言文字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热爱祖国就应该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不应该对它任意糟蹋和损害。青少年每天都要同报纸、电视接触,走到街头巷尾经常见到繁体字和不规范字,谬种流传,误人子弟。笔者以为应当借鉴武汉市政府的做法,重视社会用字,发布管理办法,限期改正,为纯洁祖国语言文字、纯洁社会用字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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