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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后女方带遗产改嫁合理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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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09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丧偶后女方带遗产改嫁合理合法
虞城县城关镇妇女郭某在丈夫死后,和一商场职工相爱。结婚前,郭将自己的财产和她继承亡夫的遗产搬到新房。谁知她亡夫的弟弟竟然带人来把她继承的财产全部抢走,还说,郭某改嫁了,就不是他们家的人,这些财产属于他们家,一件也不能带走。双方为此大闹一场。
郭某能否带遗产改嫁,其亡夫弟弟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按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死者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郭某在丈夫死后,依法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并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继承法第30条还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或者破坏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郭某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郭某亡夫的弟弟抢走其财产是违法行为。他不但应将抢走的财产如数返还,还应负责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切实保护再婚妇女的合法权益。
河南虞城县人民法院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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