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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要积极慎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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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05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来信

  “改制”要积极慎重
编辑同志:
最近,笔者了解到农村有的地方在实行农村股份合作制过程中,存在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许多企业仓促上阵“改造”,甚至拿他人有关股份合作制的材料照抄照搬,更改一下企业情况和具体数字便大功告成,纯粹是“赶鸭子上架”;更有的地方政府行政施令,规定在某时期内,股份合作制企业一定要达到多少个,参股资金一定要达到多少万元等,结果形成一哄而起。二是改造成了变相集资。在目前大多数农民和一些乡镇企业职工收入并不高的情况下,不考虑群众意愿,硬性摊派。三是股份合作制徒有虚名,短期行为严重。有的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后,政府部门以土地、资金等入股,控制企业大部分股权,董事长由政府官员担任,形成新的政企不分;有的企业董事会大家参与,共同管理本是好事,结果却是相互牵制,贻误决策良机,还有的企业改造后虽然效益很好,但因改制后经营风险全由股东承担,于是每年利润分光,短期行为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因此,笔者认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在积极支持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慎重引导,对出现的具体问题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山西长治县人行 申才旺 郭树忠 吴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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