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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脸”统一就是连锁吗?——发展连锁商业评述(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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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12
第2版(经济)
专栏:

  “门脸”统一就是连锁吗?
——发展连锁商业评述(三)
本报记者潘岗
近日读到两条消息,耐人寻味。
一条是工商银行商业信贷部负责人在谈到支持连锁商业发展时表示,今后将不失时机地全力支持有影响、有效益的连锁商业的发展,对项目逐个进行评估论证。
一条是武汉取消算命“连锁店”。武汉三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周易应用研究所等五家打着科学研究旗号,“应用”周易进行算命的“连锁店”被查处。
工商银行支持连锁商业发展为何要强调“评估论证”?因为连锁商业是我国流通领域带有方向性的重大改革,是建立现代流通产业的客观要求,发展连锁商业必须把握住它的基本特点,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准运作,切实促进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发展;武汉为何要取缔算命“连锁店”,因为它打着科学研究和连锁经营的旗号搞封建迷信,是对科学和连锁经营的亵渎。
在国外,连锁商业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种较成熟的商业经营和组织形式,而对绝大多数的中国人而言,真正意义上的连锁商业还是一种新事物,连锁业的很多成功经验和做法,有待于我们去学习、研究、借鉴和吸收。发展连锁商业,切忌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搞徒有虚名的“门脸”工程。
在这方面,我们的教训实在太多。
80年代初,许多地方不顾实际兴办“超级自选市场”,仅上海就出现了“天山”、“环球”等10多家,结果都是昙花一现,先后夭折。
3年前诞生的北京希福连锁店,创办之初,各门店虽然从商店标识、员工服饰、营业时间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但因其未能实现统一核算和统一进货,企业一度在困境中徘徊。1994年起,“希福”加快了规范化改革步伐,实现了“八个统一”,企业同时也重视生机,当年销售额突破亿元,实现利税600万元,今年一季度,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59.12%,利税增长1.3倍。“希福”老总由衷地说,“挫折和教训使我们认识到,要让连锁经营的优势得以发挥,必须实行规范化经营”。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连锁经营一般都要做到几个“统一”。如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商店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广告宣传和统一的销售价格、统一核算等等。这些“统一”,旨在店名、店貌、商品、服务的标准化,采购、送货、销售、决策、经营的专业化,商品购销、信息汇集、广告宣传、员工培训、管理规范的一致化,从而达到降低费用、提高经营效率的目的。
在这些“统一”当中,最重要的是统一采购配送。将采购配送和服务经营分开,同时又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这是连锁经营能做到价廉物美、具有竞争优势的关键。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个行业的具体特点有异,历史文化传统和消费层次也有区别,在发展连锁经营的具体形式上,就要从各地、各个行业的实际出发,既要规范,又不生搬硬套别人的经验。
有关专家指出,从我国商品流通领域看,以下四种形式尤其值得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和发展:一是便民连锁店,以粮油、食品和小杂货为主,这是基层的连锁经营。二是连锁超级市场,规模较大,品种较多,主要经营蔬菜、肉禽蛋等副食,以及其它食品、文具和日用工业品等。这两种经营方式是把商业的现代化和大众化相结合的好形式,应是我国连锁商业发展的重点。目前我国从总体上讲,仍处于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阶段,连锁经营也应该主要放在以销售居民食品和日用工业品为主的超级市场和便民商店上。三是由大中型百货公司发展而成的连锁百货商店和连锁货仓式市场。四是以经营名牌和精品为主的精品连锁店。逐步发展这两类连锁经营,有助于发挥其规模效益和降低售价,也有利于扶持、培养我国自己的各种名牌产品,促进国货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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